一般均衡理论批判(十八):有缺陷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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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7 10:39 | by admin ]

从宇宙学的观点看来,主体与客体、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对称关系。均衡,首先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均衡,然后才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以前一个均衡为经济学的出发点,价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以后一个均衡为出发点,价格机制是市场的核心机制。价格机制是平面的机制;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主体与客体的对称是偶然的,经济学成了博弈经济学。价值机制是立体的机制;以价值机制为核心,主体与客体的对称是必然的,经济规律本来就是人们不同方向作用力的总和,个人预期的不确定性不能否认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经济学因而成了对称经济学。
对称与发展的经济学: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系统的各个层次、各个要素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在强调主体意识的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平衡发展。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对称是根本的对称,其他如积累和消费的对称、两大部类生产的对称均源于此。离开主体与客体的均衡讲均衡,是片面的。对称概念比均衡概念内涵更深,外延更广。前者是立体的,后者是平面的、线性的。仅仅客体和客体的对称的“均衡”概念,和“对称”概念不可同日而语。
本文摘自陈世清著《对称经济学》,该书近日已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
对称与发展的经济学: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系统的各个层次、各个要素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在强调主体意识的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平衡发展。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对称是根本的对称,其他如积累和消费的对称、两大部类生产的对称均源于此。离开主体与客体的均衡讲均衡,是片面的。对称概念比均衡概念内涵更深,外延更广。前者是立体的,后者是平面的、线性的。仅仅客体和客体的对称的“均衡”概念,和“对称”概念不可同日而语。
本文摘自陈世清著《对称经济学》,该书近日已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