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系列(三):中国梦是宪政梦
[
2013/09/20 21:46 | by admin ]

资本主义宪政不是宪政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宪政的缺陷不是宪政本身的缺陷;正好像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一样。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是同一个名词不同的概念
所谓宪政,就是依宪行政。宪政的本质是民主,民主的本质是对权力的监督。通过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使权力依宪依法行政,实现人民充分的自由、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民主、自由、公平、正义不是西方的特产,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宪政不是某个学者、政治家的心血来潮标新立异,不是照搬照套西方政治理念、模仿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物,也不是民主社会主义的内容,而是建构共产党一元化领导下的多元化监督、从根本上防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腐败、使共产党保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与长期执政的政治保证,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在环节。宪政—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理念到实际的层层递进关系;社会主义宪政是人类宪政理想和宪政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真正的、完全的、完善的、严格意义上的宪政。当然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宪政并不完善,但绝不能因此自废武功,把社会主义宪政和人类的宪政理想、人类宪政发展的成果对立起来。资本主义宪政不是宪政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宪政的缺陷不是宪政本身的缺陷;正好像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一样。西方宪政和宪政不能划等号,西方宪政不适合中国不等于宪政本身不适合中国。毛泽东在1940年就指出:“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反动派的专政。”这就把“人民民主专政”与“宪政”两个概念统一了起来。虽然建国以来我国不再使用“宪政”这个名词,但十八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一方面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们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求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这也实际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与“宪政”两个概念统一了起来。从以前的党章规定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到这次党章规定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说明这个统一是个历史过程。这种和“人民民主专政”统一的“宪政”,就是“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有着深刻内涵,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长期以来在“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民主”口号下有宪无政、有政无宪、宪政脱节而使人民民主权利无法真正得到实现的现实反思的成果,也是18大党章的逻辑结论,不是什么名称之争。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不同,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是同一个名词不同的概念。从内涵上,社会主义“宪政”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宪政”的扬弃。运用西方曾经用过甚至经常使用的政治制度核心概念不是理论不自信、道路不自信、制度不自信的表现,恰恰相反,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既是因为我们的理论、道路、制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因为我们的理论、道路、制度是建立在对西方理论、道路、制度的扬弃——取长补短的基础上。没有这种扬弃——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只能是一种“理论自大、道路自大、制度自大”,而且是盲目的自高自大。长期以来我国之所以使人民民主专政与宪法脱节,在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同时使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就是因为没有“社会主义宪政”这个概念。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宪政就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专政,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如果说,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社会主义宪政就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宪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称的,二者都是资本主义发展到社会主义的结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有比资本主义更完善的宪政与更完善的市场经济;而把更完善的宪政与更完善的市场经济统一起来的,是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政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政主体性,没有共产党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政主体性,社会主义宪政就会和资本主义宪政一样成为少数资产阶级、权贵阶层维护、发展其既得利益的政治工具和遮羞布。所以,如果说社会主义宪政是比资本主义宪政更高级更先进更完善的宪政,那么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社会主义宪政的主体内容。如果我们透过名词看概念、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么宪政、真正的宪政就是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目标,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既是宪政的展开和具体表现,也是把宪政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手段和途径。当然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本身也还要通过制度、体制设计更加具体,但具体的方向、目标依然是宪政——依宪法执政,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就是通过科学的制度、体制的设计与建构使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成为宪政的道路和途径。不管我国现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全国人民,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的宪法从形式上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民意,而行政在直接现实性上则代表了长官的意志。宪政,依宪行政、依法宪政,就是要让长官意志从属于人民意志。宪政、社会主义宪政、人民民主专政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把宪政与人民民主专政对立起来,即使没有陷于西方资产阶级宪政的泥坑,使宪政成为资产阶级欺压劳动人民的工具,也会使“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权贵阶级剥夺劳动人民的手段。我们国家过去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严重的无视人权、侵犯人权、以权代法、司法腐败现象,既不符合宪政的要求,也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特征。那种打着“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号,干着违背宪法的勾当,错不在人民民主专政本身,而在于人民民主专政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把人民民主专政真正落到实处靠的就是宪政。如果我们在理论上把宪政和人民民主专政对立起来,把宪政和资产阶级宪政划等号,那就刚好为敌视人民民主专政的西方自由主义者把违背宪法的账算到人民民主专政头上提供了口实,同时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失去明确、正确的目标和方向而误入歧途。所以与人民民主专政统一的社会主义宪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