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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什么是自主创新?
¬——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为什么只字不提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  发展经济学概念。自主创新是以人为主体积极、主动、独立的发现、发明、创造的活动,以内容来划分包括自主科学创新与自主技术创新,以主体来划分包括个人自主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国家自主创新、民族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形式,是民族独立、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精神是民族的灵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自主创新是实行赶超战略、后来居上、超越发展的根本途径。数字经济为发展中国家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赶超提供了现实基础。

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之所以只字不提自主创新,是因为:

1、自主创新的本质与前置条件是人的主体性。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的灵魂,不是林毅夫的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要素禀赋与比较优势,而是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的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展中国家政府支持自主创新也不是通过违背比较优势的“扭曲价格”来实现,而是通过政策开发、引导、扶持人的主体性。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所运用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一般均衡理论。在一般均衡理论范式框架中,人不是主体,而是和供给一样的客体;在以一般均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框架中,人是人力资本,是边际分析的对象,是被激励的客体。没有人的主体性,理所当然没有自主创新的地位。在林毅夫心目中发展中国家没有自主创新的地位,与其说是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不如说是其所属范式的范式局限;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自主创新的结论,就在他的缺主体的理论前提之中。

2、自主创新不但升华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升级的动力机制,而且升华为发展中国家赶超战略的可行性依据,离不开政府的主体性;而使自主创新升华为发展中国家赶超战略可行性依据的政府主体性,只能是政府宏观调控。政府宏观调控,远远超出了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所运用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及其理论基础一般均衡理论的范式框架。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所运用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及其理论基础一般均衡理论,只能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理论基础;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政府有为论”只是精致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不可能容纳政府宏观调控,也就不可能容纳自主创新。

3、自主创新作为发展中国家赶超战略的核心动力,其核心价值是民族主体性,是发展中国家在自己掌握产业升级核心技术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而不是边际效率。林毅夫以边际效率为核心价值、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比较优势论”没有民族主体性的价值地位,而离开民族主体性价值参照的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违背他的比较优势原则,所以林毅夫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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