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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人民的发展权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核心权利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全国人大

人民的生存权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权的底线,人民的发展权才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权的核心。不要把人民的生存权当做社会主义国家人权的核心或唯一内容,把人民的发展权当做社会主义国家人权的奢侈品,靠设计“学历内卷”割人民韭菜实现教育产业边际效率最大化,误导、剥夺人民本应该拥有的正常的发展权。

陈世清:不要以“政治正确”为名践踏宪法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十九)@全国人大

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以“政治正确”、“宁右勿左”、“既讲法治又讲政治”为名否定宪法、模糊宪法、淡化宪法、边缘化宪法,是信仰缺失、司法崩溃、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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