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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分类] 陈世清:为“宪政”正名: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有本质的不同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三) | admin | 2025/04/02 |
[默认分类] 陈世清:从宪法高度实现保护弱势群体和司法公正的统一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九) | admin | 2025/04/02 |
[默认分类] 陈世清:政府不等于国家,依宪行政是政府的义务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八) | admin | 2025/04/02 |
[默认分类] 陈世清:从人民的发展权高度彻底解决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潜规则问题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七) | admin | 2025/04/02 |
[默认分类] 陈世清:公共事件的处理方式是法治的试金石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六) | admin | 2025/04/02 |
[默认分类] 陈世清:公民监督行政不是“别有用心”“搞事情”——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二十五) | admin | 2025/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