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论经济学科学真理(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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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11:05 | by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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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论经济学科学真理
经济学有政治经济学、一般经济学之分,有主流非主流之别;在各自的参照系中,各有其合理性。但低层次的从属于高层次的,高层次的制约低层次的。如果把低层次的说成高层次的,把只是阶级的真理说成人类的真理,就成了庸俗经济学。所谓庸俗经济学,就是把明明只是阶级真理,却要说成人类的真理的经济学。如果庸俗的经济学还要以“主流”自居,妄图通过各种炒作手段以取得话语霸权或学术垄断权,那么这种“经济学”就成了“学术意识形态”,失去了它们本来还有的一点认识功能,而成为媒体“经济学家”争利的工具。只有在经济学话语市场上公平竞争,真正的经济科学才能逐步占据主流。
对称经济学范式通过扬弃迄今为止各个经济学流派,使之统一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学框架中,成为一个新的、统一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流派的关系,是一元与多元的关系。对称经济学之所以成为人类经济学,就在于它的对称性:主体性与科学性的对称,主体与客体的对称,规范与实证的对称,有序与无序的对称,物质经济学与精神经济学的对称,人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的对称。对称关系是宇宙的最深层本质,对称规律是社会的最根本规律,对称原理是科学的最基本原理。对称经济学不但是经济学科而且是经济科学。
要理解对称经济学是规范性与实证性的统一,首先要理解对称经济学作为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
意识的本质属性问题,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问题,经济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问题,这几大问题之间有着内在的层层递进的有机联系。解决前一个问题是解决后一个问题的前提,解决后一个问题是解决前一个问题的深化。
许多学者长期习惯于把是否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作为区分唯物主义真理论和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标准。只有(或只要)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才是(或就是)唯物主义真理论;否则,就是唯心主义的主观主义真理论。“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就是主观主义真理论的命题。这既不合乎事实,也不合乎逻辑。
事实――完整地理解和掌握科学真理观体系。
在哲学史上,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固然都认为真理是主观的,但认为真理是客观的,也并不都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就说过:“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是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统一”。 再联系黑格尔的另一名言:“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好人是真正的人,好朋友是真正的朋友,因为其中具有最多的人的真理或朋友的真理,即人的本质或朋友的本质来看,说明黑格尔所谓的“形式的真理”、“不错”的真理就是唯物主义者所讲的科学真理,也就是我们的许多学者所理解的真理的主观形式;而他所谓的“较深意义上来说”的真理,实际上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或规律。这说明了黑格尔这样的唯心主义者不但不否认真理是客观的,而且还很强调真理是客观的。可见,承认真理是客观的,并不都是唯物主义者。
唯心主义者并不都否认真理是客观的,唯物主义者也并不都认为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有人说,真理或真理的内容就是客观物质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的一贯思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确实,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在他们的著作中的不少地方似乎论述过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例如,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的唯心主义真理观时就说过:“如果真理只是思想形式,那就是说,不能有不依赖于人类的真理了。”但是,只要我们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体系中各个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述,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当时这样说的本意与其说是象这些学者所说的,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还不如说是为了强调科学真理的内容必须同客观物质世界相一致。
关于真理和谬误的关系,恩格斯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中具有绝对的意义。只要我们在上面指出的狭隘的领域之外应用真理和谬误的对立,这种对立就变成相对的……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列宁在谈到包含“少许谬误”的波义耳定律时指出:这个定律所包含的点滴真理只有在一定界限内才是绝对真理,这个定律只是近似的真理。在谈到旧物理学时,他说:“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相对正确的反映;这些反映日趋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
关于真理同实践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毛泽东也说:“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真理和谬误的区别,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如果把真理或真理的内容看成就是客观世界,那么真理怎么还能跟谬误形成一对对立的范畴,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呢?能把真理同谬误的对立理解为客观世界同谬误的对立吗?难道说,客观世界包含有转向谬误的可能,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向谬误吗?
如果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那么随着客观事物的不断产生、发展、灭亡,历史上剩下来的就只不过是一大堆真理的“形式”。那么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形式”的总和,怎么能“构成”绝对真理呢?
实践检验真理应是检验真理的内容而不是检验真理的形式。如果说,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那么实践检验真理不就变成实践检验客观物质世界了?显然,只有把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是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那么人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才需要沟通主客观的桥梁-—实践来检验。只有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达到予期目的的人的主观认识,才是符合客观的正确认识,才是真理。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明确地提出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论断,但只要我们全面考察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体系中的各个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述,就可以看到,把真理看成是科学真理,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确实是他们的思想实质。我们也只有把科学真理看成是主观意识,才有可能完整地理解和掌握科学真理观体系。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观点,不但不会导致主观主义真理论,而且本质上正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体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逻辑――“主观意识”与“主观主义”。
“主观意识”不等于“主观主义”,“主观意识”和“主观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不等于说主观意识都是科学真理,因而不等于主观主义真理论。把主观意识等于主观主义,把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的提法说成是主观主义真理论,是混淆了不同的概念。主观主义真理论片面夸大主观的作用,把主观看成是脱离客观的主观,它的认识论根源是相对主义,把科学真理看成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取消真理和谬误的任何界线,实际上是一种取消认识、取消真理、认为意志就是一切的无真理论。而主观意识呢?它作为“社会的产物”,作为心理的高级的、完整的形式,不但包含意志,而且包含人们关于周围世界的知识的总和;不但包括真理,而且包括谬误。马克思说:“意识的存在方式和某个东西对意识来说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是我的意识。”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对意识Conscionsness的解释为:“All the ideas, thoughts, feelings, wishes, intentions, recollections of a persons。”可见,人们的所有观念(包括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也包括真理)和意志(包括各种愿望、志向和动因)、情感等,同属于意识的范畴,它们和无意识(下意识)、梦、幻觉等,都是人们的心理活动,都属于人们的主观世界。根据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和心理学等具体科学的研究成果,我们用下面这张表来明确主观主义、主观意识、意志和真理等概念之间的区别:
客观世界: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主观世界”这个概念的外延包括“意识”这个概念的所有外延,“认识”这个概念和“意志”这个概念,并列地作为意识这个概念所含的外延的一部分。真理作为正确的认识,同谬误一起,共同作为认识这个概念的外延。谬误意味着意识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歪曲反映,因此它大部分可以由人们随心所欲地瞎说一气。主观主义真理观否认真理的客观来源,否认认识中真理和谬误的区别,认为有用即真理。因此它的“真理”似乎是可以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真理(科学真理)呢?真理不管是存在于人类意识的整体中间,还是存在于人类个体的意识里面,因为它的内容都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反过来说,真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改变),并不等于不以人们的意识为转移(共存亡)。正好象所有的猫都是动物,并不等于所有的动物都是猫一样,说科学真理属于主观意识,并不等于说主观意识都是科学真理;它同科学真理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说法并不矛盾,不能说就是主观主义真理论。
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同主观主义真理论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承认真理是主观意识,而在于是否承认人们的主观意识(包括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即在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回答的不同。主观主义真理对此作了唯心主义的回答,而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呢?正好象辩证唯物主义重视经验在认识世界中的作用,不等于经验主义一样,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并不否认主观意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不否认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中只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部分才是真理,因而不等于主观主义真理论。
把是否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作为区分唯物主义真理论和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标准,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没有逻辑根据。“科学真理是正确的认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提法,不是主观主义真理论的命题,而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科学定义。
逻辑――“论”的两种用法。
“论”一词本来有两种用法:A泛指任何一种理论或观点,如本文关于科学真理是主观的理论;B专指绝对化了的、带有主义性质的理论或观点,如主观主义真理论。从前一种用法来看,说本文是主观真理“论”未尝不可,从后一种用法来看,说本文是主观真理“论”实在太冤枉。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都是有意无意地混淆“论”的两种不同含义,把所有跟自己不同的观点先戴上“论”的帽子,然后又把这种“论”偷换成为第二种含义的来加以反驳(讨论真理阶级性问题的时候,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本来,真理再向前跨一小步就成为谬误。用这种手法,哪里还有驳不倒的论敌呢?
逻辑――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
如果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会不会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我们认为,这种当心是多余的。科学真理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观点,不但不会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而且正是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
客观性不等于客观的。后者只能指客观事物,前者既可指客观事物,也可指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否认了科学真理和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事物,并没有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客观性。客观事物有客观性,但客观事物是客观的;意识也有它的客观性,但不能说意识也是客观的。因为意识除了客观性外,还有主观性。仅仅看到意识的主观性而否认了意识的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但如果仅仅看到意识的客观性而否认了意识的主观性,则把意识混同于物质,也是错误的。因此,“客观性”不等于“客观的”,不等于客观事物;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等于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更不等于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这和那种否认真理的客观来源、从而取消真理和谬误界线的主观主义真理论,是有原则区别的。
客观性不等于正确性。存在决定意识,认识反映对象是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们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不仅科学真理这种认识在反映客观物质世界,谬误这种认识也在反映客观物质世界,任何思想认识,从本质来说,它们都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只不过有正确反映和歪曲反映罢了。如果认为谬误中丝毫不包含有反映客观的内容,与客观物质世界无关,否认了谬误客观性,势必导致谬误是“从天上掉下来或人脑中固有的”结论。可见,客观性,真理有,谬误也有。如果真理有客观性就说真理是客观的,那么谬误有客观性也就应是客观的了。这样不正是取消了主观和客观、意识和物质、真理和谬误的区别了吗?因此,虽然唯物论真理论同主观主义真理论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但真理同谬误的本质区别,却不在于真理的客观性而在于真理的正确性。而认识的形式和客观事物本身都无所谓正确与否,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是指认识的内容。科学真理同谬误的根本区别,正在于一个是以科学规律、因而是以对客观的正确反映为自己的内容,一个是以对客观的歪曲反映为自己的内容。把正确性等同于客观性,荒谬性等同于主观性,用客观性和主观性这对范畴来既区别唯物论的真理论和唯心论的真理论,又区别真理和谬误,把科学真理的内容说成是客观的,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是无益的。
只有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主观意识的范畴,科学真理才有可能跟谬误成为一对对立的范畴。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主观意识的范畴,不但没有混淆了真理和谬误,而且正是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通过分析真理和谬误的本质区别,也更进一步证明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
客观真理不等于科学真理。认真考察学界多年来对真理的定义和界说,许多国家的词典对“真理”一词的解释及我们日常生活的用法,客观真理不等于科学真理。“坚持真理”,是指正确观点;“探索真理”、“发现真理”,可以理解为探索、发现客观规律。所谓“真理”,无非两大类:本体论范畴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认识论范畴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或“的”)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即人们的正确认识。很明显,前者是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客观的范畴;后者是只能存在于人的思想意识中,离开了人或人类则不可能存在的“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把科学真理(或认识论范畴的真理)混淆于“客观真理”,得出“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结论,必然造成逻辑上的混乱。
只要承认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那么,科学真理、经济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观点,就既没有导致主观主义真理论,也不会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线。
¬¬¬¬¬¬¬¬¬明确了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明确了社会科学真理—经济学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作为一般经济学、人类经济学的科学经济学并不一定要等到无阶级的人类社会才有可能,在阶级社会中经济学并不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为特定阶级服务,在阶级社会中能够产生作为一般经济学、人类经济学的科学经济学。阶级社会各阶级反映经济规律的程度上的不平等和经济科学真理具有阶级性,不违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经济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是统一的。如果说,“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内在地包含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命题,那么,“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命题,也同样是内在地包含了“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命题。
“阶级性”的确切含义应是“特殊存在性”。科学真理有没有阶级性,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来,应是指,阶级性是否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也即:科学真理同某个或某些(不能是全部,否则就成了人类性,而不是阶级性)阶级之间有没有特殊的然而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迄今为止,否定者认为,承认了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就是承认了科学真理可以依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就是唯心主义真理论;肯定者为了坚持唯物论的真理论,避免唯心主义“阶级真理论”的嫌疑,只能提出诸如经济领域的客观事物有阶级性,因而科学真理的内容有阶级性;对社会领域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只有一定的阶级才能做到,因而社会科学真理的主观形式有阶级性;社会科学真理体现了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只能为一定阶级服务,因而有阶级性等等。 这些论证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科学真理同阶级之间的特殊联系,但不能完全(有的甚至不确切)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本质的联系。这主要是由于没有明确地把科学真理同客观真理区别开来,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只要明确地把科学真理同客观真理区别开来,就不难理解,能较完全、较确切地表达科学真理阶级性的概念是“特殊存在性”;也就不难看出,客观真理、自然科学真理和语言、逻辑等科学真理并不特殊存在于某个阶级的思想意识中,它们同任何阶级之间没有特殊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所以没有阶级性。而反映社会规律的社会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特殊存在于先进阶级的思想意识中,虽然不依先进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却依先进阶级的意识为转移,同先进阶级之间有着特殊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因而不能没有阶级性。
主要的问题也还是要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它所反映的对象——社会规律。有的学者虽然正确地认为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但由于他们不能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它所反映的对象,因此,当他们提出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在论证社会规律有阶级性,这无疑是错误的。因为在阶级社会中,社会规律的作用只有通过人们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来实现,但社会规律与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都是物质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阶级都要在历史上产生,也都要在历史上消失,社会规律从整体上并不为某个、某些阶级所有,因而社会规律与阶级性没有必然联系。另一些学者虽然正确地看到社会规律没有阶级性,但因为他们同样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混同于他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所以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错误地认为社会科学真理没有阶级性。只有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社会规律,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才能科学地理解和论证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特殊存在性。
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是一致的。
它以所以有正确性,是因为它的内容正确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它之所以有阶级性,是因为作为这种正确反映的认识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存在于先进阶级的思想意识中。在这里,正确性和阶级性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二者都是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这和 “阶级真理论”有原则的界限。“阶级真理论”把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割裂开来,只讲“阶级性”,不讲正确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变成了“领袖的话句句是真理”。再加上他们认为不但社会科学真理,而且自然科学真理都有他们所谓的“阶级性”,结果全面陷入了主观主义真理论。而这里则是以唯物论的反映论的基本原理,认识论和历史观统一的原理为指导,具体分析了经济发展规律的特殊性、先进阶级的特殊性、经济科学真理的特殊性后得出来的科学结论。
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一致的。
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的一致性,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这类真理的阶级性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一致性。
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客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包括经济发展的规律)客观地摆在那里,决不依任何阶级、个人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作为客体,它本身的可知性也决不对任何阶级任何个人有任何“偏爱”。任何阶级、个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依照客观规律办事,就必然获益,若违反客观规律瞎闯蛮干,则必然受罚,这是一视同仁的。
科学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真理的正确性不依任何阶级和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以自己为“唯一的尺度”去衡量一切人对客观事物认识是正确还是错误,任何人的主张和行动是符合客观规律还是违背客观规律。任何人、任何阶级都可能因不同的利害和不同的观点而承认或否认科学真理,但任何人、任何阶级的认识都不能摆脱科学真理的公正判决。这也是一视同仁的。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决不意味着认识经济客观规律、掌握经济科学真理的“利益均沾”。
正好象在按劳分配原则面前谁实际上取得更多的劳动产品取决于他的劳动能力,谁在实际上能更正确反映经济客观规律、更多地掌握经济科学真理、更自觉地按照经济客观规律办事,取决于每个人的主观努力和每个人所处的客观条件。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认识经济规律要受经济主体的阶级立场的制约。只有先进阶级才能掌握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也才能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并从规律中得到好处;而落后反动阶级则一叶障目,阶级局限性使他们在事实上不可能掌握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也不能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并在经济规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因此,在事实上,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只能为先进阶级所专有;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经济科学真理确实是“阶级的真理”,因而是有阶级性的。但正好象在事实上每个人占有产品的不平等正是按劳分配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实践中的必然结果,在事实上各阶级反映经济规律的程度上的不平等和经济科学真理的具有阶级性,也正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本质要求。
“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马克思)。抓根本的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因此,要揭示意识的多层次的本质,也必须抓住意识的根本。意识的根本是什么?就是哲学基本问题。以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从逻辑和历史两方面展开,就会发现:正好象“意识”这个概念本身已经蕴含了“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也蕴含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和“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命题。结论是否正确,有待于实践和历史来检验;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只有彻底摆脱直观、机械、注释式的经济学研究方法,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明确了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明确了社会科学真理—经济学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也就明确了经济学科学真理是一元性、多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经济科学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同一层次、同一参照系中只能有一条真理。 高层次的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真理,低层次的真理是片面、抽象的具体。前者是“一”, 后者是“多”。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因此,真理虽然只有一条,然而却是一条链条,是一条不断发展的链条。经济科学真理的多元性是指: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真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这些真理是等价的。经济科学真理的多样性是指:可以用多种语言(汉语、外语;自然语言、人工语言)、多种方式(形象的、抽象的;隐喻的、明确的;论著的、文学的;文字的、音像的;纸质的、电子的)来表达;形成真理的途径与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直觉的、思辩的;面授的、自悟的;理论继承的、经验总结的。在特定的参照系里,科学真理是绝对正确而不是近似正确。近似正确就不是科学真理;它不可被证伪,能被证伪就不是真理。超出了特定参照系的时空条件被证伪,只能说明真理的相对性,不能证明真理本身可证伪。证伪性或可证伪性不是真理的本质属性,不可证伪性才是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
经济科学真理多元性的认识根源:经济科学真理的对称性。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相互交替的各种学术观点和学术派别不但不是对立的,而且是可以也应该互补的,它正是科学真理发展的形式和动力。经济科学真理多元性的主体根源: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客观事实是多层次的,逻辑、真理也是多层次的;有用即真理,是指不同层次的真理可以符合不同层次的需要,而符合不同层次的需要也即符合不同层次的事实,真理是多元的。
意识形态是反映特定社会主体的利益的社会理论。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也决定科学真理的多元化。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具有阶级性,即反映某一层次、方面、阶段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特殊存在于体现这一层次、方面、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的主体——某一特定阶级的思想意识中。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与真理性是对称的。只属于特定阶级的真理之所以只是阶级的真理而不是人类的真理,是因为它只是以特定阶级为参照系对外界和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它之所以也是真理,是因为特定阶级也是客体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被人类所遗忘的角落。
多元真理与真理的多元性对经济科学真理具体性的重新规定,对经济科学真理的属性、特别是具体性作了更加准确、全面的揭示;为人们更好地把握、发现、发展经济科学真理提供了更好的科学方法;在现实上,更加明确了经济科学真理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改造世界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武器。
经济学的一元性、多元性与多样性,不同于经济学的“主流”、“非主流”。经济学“主流”、“非主流”的区分,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二、三流学者为了确立话语霸权而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而这个“游戏规则”本身却是一个悖论:“主流经济学家”这个“概念”,就像“木的铁”、“圆的方”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科学活动是一个个性很强的活儿,真正的科学家都是不随波逐流的。随波逐流的连科学家的身份都值得怀疑,还能出原创成果吗?从逻辑学和语言学的意义上看,有 “主流经济学家”,也就应该有 “非主流经济学家”。如果只有前者是科学,后者通通打成非科学,那还区分主流、非主流干什么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主流科学家”出不了原创成果,任何原创成果都不是“主流科学家”作出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概莫能外,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真正的经济学家不会以“主流经济学家”自居,以“主流经济学家”自居的不是真正的经济学家,最多只是在经济学界跑龙套的。
事实上,所谓“主流经济学家”不仅在理论内容上缺乏主体性,而且在理论主体上也缺乏主体性——他们的理论都不是原创的,而是照搬照套西方经济学理论。“主流经济学家”的要害:一方面打着“经济学家”的招牌,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原创成果。一方面他们有“科学性”而无主体性,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机制又同真正的科学性相对立。经济学家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学范式,而经济学范式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理论上能自圆其说;二是实践证明这个能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是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即它包含了科学规律。“主流经济学家”连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都不承认,只会用虚假的事实与数据、荒谬的逻辑来支撑所谓的“经济学结论”,哪来的科学规律?哪来的经济学范式?因此,哪来的经济学家?
经济学真理的一元性,渗透在经济学真理的多元性与多样性中。经济学家风格的多样性、经济学体系的多元化和经济学的一般真理性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经济全球化与民族主体性、经济学主体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双向同步过程。由于社会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是存在的;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典型性、综合性,经济学的标准模本,很有可能就蕴含在“中国特色的经济学”中。这是自然科学所不可比拟的。在这里,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内容、形式、体系评价标准是对称的。 而所谓经济学主流、非主流之分,实际上是用经济学真理的一元性否认了经济学真理的多元性与多样性。“主流经济学家”的要害,是打着经济全球化、科学无国界的幌子,用“西方经济学”吞掉“中国经济学”,从而陷入“经济学家悖论”,其最后结果是否认了经济学家本身。
记住:当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宣称“经济学家就是要为利益集团服务”、“经济学家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时,他们说的也是“真理”,只是盲人摸象的“真理”。
经济学有政治经济学、一般经济学之分,有主流非主流之别;在各自的参照系中,各有其合理性。但低层次的从属于高层次的,高层次的制约低层次的。如果把低层次的说成高层次的,把只是阶级的真理说成人类的真理,就成了庸俗经济学。所谓庸俗经济学,就是把明明只是阶级真理,却要说成人类的真理的经济学。如果庸俗的经济学还要以“主流”自居,妄图通过各种炒作手段以取得话语霸权或学术垄断权,那么这种“经济学”就成了“学术意识形态”,失去了它们本来还有的一点认识功能,而成为媒体“经济学家”争利的工具。只有在经济学话语市场上公平竞争,真正的经济科学才能逐步占据主流。
对称经济学范式通过扬弃迄今为止各个经济学流派,使之统一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学框架中,成为一个新的、统一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流派的关系,是一元与多元的关系。对称经济学之所以成为人类经济学,就在于它的对称性:主体性与科学性的对称,主体与客体的对称,规范与实证的对称,有序与无序的对称,物质经济学与精神经济学的对称,人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的对称。对称关系是宇宙的最深层本质,对称规律是社会的最根本规律,对称原理是科学的最基本原理。对称经济学不但是经济学科而且是经济科学。
要理解对称经济学是规范性与实证性的统一,首先要理解对称经济学作为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
意识的本质属性问题,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问题,经济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问题,这几大问题之间有着内在的层层递进的有机联系。解决前一个问题是解决后一个问题的前提,解决后一个问题是解决前一个问题的深化。
许多学者长期习惯于把是否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作为区分唯物主义真理论和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标准。只有(或只要)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才是(或就是)唯物主义真理论;否则,就是唯心主义的主观主义真理论。“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观点,在他们看来,就是主观主义真理论的命题。这既不合乎事实,也不合乎逻辑。
事实――完整地理解和掌握科学真理观体系。
在哲学史上,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固然都认为真理是主观的,但认为真理是客观的,也并不都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就说过:“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是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按照较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统一”。 再联系黑格尔的另一名言:“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好人是真正的人,好朋友是真正的朋友,因为其中具有最多的人的真理或朋友的真理,即人的本质或朋友的本质来看,说明黑格尔所谓的“形式的真理”、“不错”的真理就是唯物主义者所讲的科学真理,也就是我们的许多学者所理解的真理的主观形式;而他所谓的“较深意义上来说”的真理,实际上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或规律。这说明了黑格尔这样的唯心主义者不但不否认真理是客观的,而且还很强调真理是客观的。可见,承认真理是客观的,并不都是唯物主义者。
唯心主义者并不都否认真理是客观的,唯物主义者也并不都认为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有人说,真理或真理的内容就是客观物质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的一贯思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确实,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在他们的著作中的不少地方似乎论述过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例如,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的唯心主义真理观时就说过:“如果真理只是思想形式,那就是说,不能有不依赖于人类的真理了。”但是,只要我们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体系中各个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述,就可以知道,他们在当时这样说的本意与其说是象这些学者所说的,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还不如说是为了强调科学真理的内容必须同客观物质世界相一致。
关于真理和谬误的关系,恩格斯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中具有绝对的意义。只要我们在上面指出的狭隘的领域之外应用真理和谬误的对立,这种对立就变成相对的……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列宁在谈到包含“少许谬误”的波义耳定律时指出:这个定律所包含的点滴真理只有在一定界限内才是绝对真理,这个定律只是近似的真理。在谈到旧物理学时,他说:“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相对正确的反映;这些反映日趋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
关于真理同实践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毛泽东也说:“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真理和谬误的区别,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如果把真理或真理的内容看成就是客观世界,那么真理怎么还能跟谬误形成一对对立的范畴,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呢?能把真理同谬误的对立理解为客观世界同谬误的对立吗?难道说,客观世界包含有转向谬误的可能,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向谬误吗?
如果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那么随着客观事物的不断产生、发展、灭亡,历史上剩下来的就只不过是一大堆真理的“形式”。那么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形式”的总和,怎么能“构成”绝对真理呢?
实践检验真理应是检验真理的内容而不是检验真理的形式。如果说,真理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物质世界,那么实践检验真理不就变成实践检验客观物质世界了?显然,只有把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是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那么人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才需要沟通主客观的桥梁-—实践来检验。只有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达到予期目的的人的主观认识,才是符合客观的正确认识,才是真理。
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明确地提出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论断,但只要我们全面考察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体系中的各个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论述,就可以看到,把真理看成是科学真理,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确实是他们的思想实质。我们也只有把科学真理看成是主观意识,才有可能完整地理解和掌握科学真理观体系。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观点,不但不会导致主观主义真理论,而且本质上正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体系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逻辑――“主观意识”与“主观主义”。
“主观意识”不等于“主观主义”,“主观意识”和“主观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不等于说主观意识都是科学真理,因而不等于主观主义真理论。把主观意识等于主观主义,把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的提法说成是主观主义真理论,是混淆了不同的概念。主观主义真理论片面夸大主观的作用,把主观看成是脱离客观的主观,它的认识论根源是相对主义,把科学真理看成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取消真理和谬误的任何界线,实际上是一种取消认识、取消真理、认为意志就是一切的无真理论。而主观意识呢?它作为“社会的产物”,作为心理的高级的、完整的形式,不但包含意志,而且包含人们关于周围世界的知识的总和;不但包括真理,而且包括谬误。马克思说:“意识的存在方式和某个东西对意识来说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是我的意识。”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对意识Conscionsness的解释为:“All the ideas, thoughts, feelings, wishes, intentions, recollections of a persons。”可见,人们的所有观念(包括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也包括真理)和意志(包括各种愿望、志向和动因)、情感等,同属于意识的范畴,它们和无意识(下意识)、梦、幻觉等,都是人们的心理活动,都属于人们的主观世界。根据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和心理学等具体科学的研究成果,我们用下面这张表来明确主观主义、主观意识、意志和真理等概念之间的区别:
客观世界: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主观世界”这个概念的外延包括“意识”这个概念的所有外延,“认识”这个概念和“意志”这个概念,并列地作为意识这个概念所含的外延的一部分。真理作为正确的认识,同谬误一起,共同作为认识这个概念的外延。谬误意味着意识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歪曲反映,因此它大部分可以由人们随心所欲地瞎说一气。主观主义真理观否认真理的客观来源,否认认识中真理和谬误的区别,认为有用即真理。因此它的“真理”似乎是可以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真理(科学真理)呢?真理不管是存在于人类意识的整体中间,还是存在于人类个体的意识里面,因为它的内容都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反过来说,真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改变),并不等于不以人们的意识为转移(共存亡)。正好象所有的猫都是动物,并不等于所有的动物都是猫一样,说科学真理属于主观意识,并不等于说主观意识都是科学真理;它同科学真理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说法并不矛盾,不能说就是主观主义真理论。
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同主观主义真理论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承认真理是主观意识,而在于是否承认人们的主观意识(包括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即在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回答的不同。主观主义真理对此作了唯心主义的回答,而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观呢?正好象辩证唯物主义重视经验在认识世界中的作用,不等于经验主义一样,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科学真理是主观意识,并不否认主观意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不否认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中只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部分才是真理,因而不等于主观主义真理论。
把是否承认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作为区分唯物主义真理论和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标准,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没有逻辑根据。“科学真理是正确的认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提法,不是主观主义真理论的命题,而是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科学定义。
逻辑――“论”的两种用法。
“论”一词本来有两种用法:A泛指任何一种理论或观点,如本文关于科学真理是主观的理论;B专指绝对化了的、带有主义性质的理论或观点,如主观主义真理论。从前一种用法来看,说本文是主观真理“论”未尝不可,从后一种用法来看,说本文是主观真理“论”实在太冤枉。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都是有意无意地混淆“论”的两种不同含义,把所有跟自己不同的观点先戴上“论”的帽子,然后又把这种“论”偷换成为第二种含义的来加以反驳(讨论真理阶级性问题的时候,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本来,真理再向前跨一小步就成为谬误。用这种手法,哪里还有驳不倒的论敌呢?
逻辑――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
如果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会不会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我们认为,这种当心是多余的。科学真理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的观点,不但不会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而且正是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
客观性不等于客观的。后者只能指客观事物,前者既可指客观事物,也可指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否认了科学真理和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事物,并没有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客观性。客观事物有客观性,但客观事物是客观的;意识也有它的客观性,但不能说意识也是客观的。因为意识除了客观性外,还有主观性。仅仅看到意识的主观性而否认了意识的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但如果仅仅看到意识的客观性而否认了意识的主观性,则把意识混同于物质,也是错误的。因此,“客观性”不等于“客观的”,不等于客观事物;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等于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更不等于否认了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这和那种否认真理的客观来源、从而取消真理和谬误界线的主观主义真理论,是有原则区别的。
客观性不等于正确性。存在决定意识,认识反映对象是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们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不仅科学真理这种认识在反映客观物质世界,谬误这种认识也在反映客观物质世界,任何思想认识,从本质来说,它们都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只不过有正确反映和歪曲反映罢了。如果认为谬误中丝毫不包含有反映客观的内容,与客观物质世界无关,否认了谬误客观性,势必导致谬误是“从天上掉下来或人脑中固有的”结论。可见,客观性,真理有,谬误也有。如果真理有客观性就说真理是客观的,那么谬误有客观性也就应是客观的了。这样不正是取消了主观和客观、意识和物质、真理和谬误的区别了吗?因此,虽然唯物论真理论同主观主义真理论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但真理同谬误的本质区别,却不在于真理的客观性而在于真理的正确性。而认识的形式和客观事物本身都无所谓正确与否,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是指认识的内容。科学真理同谬误的根本区别,正在于一个是以科学规律、因而是以对客观的正确反映为自己的内容,一个是以对客观的歪曲反映为自己的内容。把正确性等同于客观性,荒谬性等同于主观性,用客观性和主观性这对范畴来既区别唯物论的真理论和唯心论的真理论,又区别真理和谬误,把科学真理的内容说成是客观的,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是无益的。
只有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主观意识的范畴,科学真理才有可能跟谬误成为一对对立的范畴。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主观意识的范畴,不但没有混淆了真理和谬误,而且正是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前提条件。通过分析真理和谬误的本质区别,也更进一步证明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
客观真理不等于科学真理。认真考察学界多年来对真理的定义和界说,许多国家的词典对“真理”一词的解释及我们日常生活的用法,客观真理不等于科学真理。“坚持真理”,是指正确观点;“探索真理”、“发现真理”,可以理解为探索、发现客观规律。所谓“真理”,无非两大类:本体论范畴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认识论范畴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或“的”)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即人们的正确认识。很明显,前者是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客观的范畴;后者是只能存在于人的思想意识中,离开了人或人类则不可能存在的“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把科学真理(或认识论范畴的真理)混淆于“客观真理”,得出“真理是客观的”,或“真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结论,必然造成逻辑上的混乱。
只要承认科学真理的内容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那么,科学真理、经济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观点,就既没有导致主观主义真理论,也不会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线。
¬¬¬¬¬¬¬¬¬明确了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明确了社会科学真理—经济学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作为一般经济学、人类经济学的科学经济学并不一定要等到无阶级的人类社会才有可能,在阶级社会中经济学并不都是为利益集团服务、为特定阶级服务,在阶级社会中能够产生作为一般经济学、人类经济学的科学经济学。阶级社会各阶级反映经济规律的程度上的不平等和经济科学真理具有阶级性,不违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经济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是统一的。如果说,“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内在地包含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命题,那么,“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命题,也同样是内在地包含了“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命题。
“阶级性”的确切含义应是“特殊存在性”。科学真理有没有阶级性,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来,应是指,阶级性是否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也即:科学真理同某个或某些(不能是全部,否则就成了人类性,而不是阶级性)阶级之间有没有特殊的然而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迄今为止,否定者认为,承认了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就是承认了科学真理可以依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就是唯心主义真理论;肯定者为了坚持唯物论的真理论,避免唯心主义“阶级真理论”的嫌疑,只能提出诸如经济领域的客观事物有阶级性,因而科学真理的内容有阶级性;对社会领域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只有一定的阶级才能做到,因而社会科学真理的主观形式有阶级性;社会科学真理体现了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只能为一定阶级服务,因而有阶级性等等。 这些论证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科学真理同阶级之间的特殊联系,但不能完全(有的甚至不确切)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本质的联系。这主要是由于没有明确地把科学真理同客观真理区别开来,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只要明确地把科学真理同客观真理区别开来,就不难理解,能较完全、较确切地表达科学真理阶级性的概念是“特殊存在性”;也就不难看出,客观真理、自然科学真理和语言、逻辑等科学真理并不特殊存在于某个阶级的思想意识中,它们同任何阶级之间没有特殊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所以没有阶级性。而反映社会规律的社会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特殊存在于先进阶级的思想意识中,虽然不依先进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却依先进阶级的意识为转移,同先进阶级之间有着特殊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因而不能没有阶级性。
主要的问题也还是要把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它所反映的对象——社会规律。有的学者虽然正确地认为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但由于他们不能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它所反映的对象,因此,当他们提出社会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在论证社会规律有阶级性,这无疑是错误的。因为在阶级社会中,社会规律的作用只有通过人们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来实现,但社会规律与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都是物质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阶级都要在历史上产生,也都要在历史上消失,社会规律从整体上并不为某个、某些阶级所有,因而社会规律与阶级性没有必然联系。另一些学者虽然正确地看到社会规律没有阶级性,但因为他们同样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混同于他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所以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错误地认为社会科学真理没有阶级性。只有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区别于社会规律,把社会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看成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才能科学地理解和论证社会科学真理的阶级性——特殊存在性。
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是一致的。
它以所以有正确性,是因为它的内容正确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它之所以有阶级性,是因为作为这种正确反映的认识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存在于先进阶级的思想意识中。在这里,正确性和阶级性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二者都是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这和 “阶级真理论”有原则的界限。“阶级真理论”把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割裂开来,只讲“阶级性”,不讲正确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变成了“领袖的话句句是真理”。再加上他们认为不但社会科学真理,而且自然科学真理都有他们所谓的“阶级性”,结果全面陷入了主观主义真理论。而这里则是以唯物论的反映论的基本原理,认识论和历史观统一的原理为指导,具体分析了经济发展规律的特殊性、先进阶级的特殊性、经济科学真理的特殊性后得出来的科学结论。
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一致的。
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和正确性的一致性,已经内在地包含了这类真理的阶级性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一致性。
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客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包括经济发展的规律)客观地摆在那里,决不依任何阶级、个人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作为客体,它本身的可知性也决不对任何阶级任何个人有任何“偏爱”。任何阶级、个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依照客观规律办事,就必然获益,若违反客观规律瞎闯蛮干,则必然受罚,这是一视同仁的。
科学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真理的正确性不依任何阶级和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以自己为“唯一的尺度”去衡量一切人对客观事物认识是正确还是错误,任何人的主张和行动是符合客观规律还是违背客观规律。任何人、任何阶级都可能因不同的利害和不同的观点而承认或否认科学真理,但任何人、任何阶级的认识都不能摆脱科学真理的公正判决。这也是一视同仁的。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决不意味着认识经济客观规律、掌握经济科学真理的“利益均沾”。
正好象在按劳分配原则面前谁实际上取得更多的劳动产品取决于他的劳动能力,谁在实际上能更正确反映经济客观规律、更多地掌握经济科学真理、更自觉地按照经济客观规律办事,取决于每个人的主观努力和每个人所处的客观条件。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认识经济规律要受经济主体的阶级立场的制约。只有先进阶级才能掌握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也才能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并从规律中得到好处;而落后反动阶级则一叶障目,阶级局限性使他们在事实上不可能掌握反映经济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也不能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并在经济规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因此,在事实上,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只能为先进阶级所专有;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经济科学真理确实是“阶级的真理”,因而是有阶级性的。但正好象在事实上每个人占有产品的不平等正是按劳分配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实践中的必然结果,在事实上各阶级反映经济规律的程度上的不平等和经济科学真理的具有阶级性,也正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本质要求。
“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马克思)。抓根本的方法,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因此,要揭示意识的多层次的本质,也必须抓住意识的根本。意识的根本是什么?就是哲学基本问题。以辩证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从逻辑和历史两方面展开,就会发现:正好象“意识”这个概念本身已经蕴含了“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范畴”的命题也蕴含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和“经济科学真理有阶级性”的命题。结论是否正确,有待于实践和历史来检验;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只有彻底摆脱直观、机械、注释式的经济学研究方法,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明确了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明确了社会科学真理—经济学科学真理的科学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也就明确了经济学科学真理是一元性、多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经济科学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同一层次、同一参照系中只能有一条真理。 高层次的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真理,低层次的真理是片面、抽象的具体。前者是“一”, 后者是“多”。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因此,真理虽然只有一条,然而却是一条链条,是一条不断发展的链条。经济科学真理的多元性是指: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真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这些真理是等价的。经济科学真理的多样性是指:可以用多种语言(汉语、外语;自然语言、人工语言)、多种方式(形象的、抽象的;隐喻的、明确的;论著的、文学的;文字的、音像的;纸质的、电子的)来表达;形成真理的途径与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直觉的、思辩的;面授的、自悟的;理论继承的、经验总结的。在特定的参照系里,科学真理是绝对正确而不是近似正确。近似正确就不是科学真理;它不可被证伪,能被证伪就不是真理。超出了特定参照系的时空条件被证伪,只能说明真理的相对性,不能证明真理本身可证伪。证伪性或可证伪性不是真理的本质属性,不可证伪性才是科学真理的本质属性。
经济科学真理多元性的认识根源:经济科学真理的对称性。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相互交替的各种学术观点和学术派别不但不是对立的,而且是可以也应该互补的,它正是科学真理发展的形式和动力。经济科学真理多元性的主体根源: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客观事实是多层次的,逻辑、真理也是多层次的;有用即真理,是指不同层次的真理可以符合不同层次的需要,而符合不同层次的需要也即符合不同层次的事实,真理是多元的。
意识形态是反映特定社会主体的利益的社会理论。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也决定科学真理的多元化。反映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具有阶级性,即反映某一层次、方面、阶段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经济科学真理,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能特殊存在于体现这一层次、方面、阶段的经济发展规律的主体——某一特定阶级的思想意识中。经济科学真理的阶级性与真理性是对称的。只属于特定阶级的真理之所以只是阶级的真理而不是人类的真理,是因为它只是以特定阶级为参照系对外界和特定阶级利益的反映;它之所以也是真理,是因为特定阶级也是客体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被人类所遗忘的角落。
多元真理与真理的多元性对经济科学真理具体性的重新规定,对经济科学真理的属性、特别是具体性作了更加准确、全面的揭示;为人们更好地把握、发现、发展经济科学真理提供了更好的科学方法;在现实上,更加明确了经济科学真理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改造世界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武器。
经济学的一元性、多元性与多样性,不同于经济学的“主流”、“非主流”。经济学“主流”、“非主流”的区分,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二、三流学者为了确立话语霸权而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而这个“游戏规则”本身却是一个悖论:“主流经济学家”这个“概念”,就像“木的铁”、“圆的方”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科学活动是一个个性很强的活儿,真正的科学家都是不随波逐流的。随波逐流的连科学家的身份都值得怀疑,还能出原创成果吗?从逻辑学和语言学的意义上看,有 “主流经济学家”,也就应该有 “非主流经济学家”。如果只有前者是科学,后者通通打成非科学,那还区分主流、非主流干什么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主流科学家”出不了原创成果,任何原创成果都不是“主流科学家”作出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概莫能外,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此,真正的经济学家不会以“主流经济学家”自居,以“主流经济学家”自居的不是真正的经济学家,最多只是在经济学界跑龙套的。
事实上,所谓“主流经济学家”不仅在理论内容上缺乏主体性,而且在理论主体上也缺乏主体性——他们的理论都不是原创的,而是照搬照套西方经济学理论。“主流经济学家”的要害:一方面打着“经济学家”的招牌,另一方面却拿不出原创成果。一方面他们有“科学性”而无主体性,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机制又同真正的科学性相对立。经济学家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学范式,而经济学范式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理论上能自圆其说;二是实践证明这个能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是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即它包含了科学规律。“主流经济学家”连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都不承认,只会用虚假的事实与数据、荒谬的逻辑来支撑所谓的“经济学结论”,哪来的科学规律?哪来的经济学范式?因此,哪来的经济学家?
经济学真理的一元性,渗透在经济学真理的多元性与多样性中。经济学家风格的多样性、经济学体系的多元化和经济学的一般真理性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经济全球化与民族主体性、经济学主体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双向同步过程。由于社会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是存在的;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典型性、综合性,经济学的标准模本,很有可能就蕴含在“中国特色的经济学”中。这是自然科学所不可比拟的。在这里,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内容、形式、体系评价标准是对称的。 而所谓经济学主流、非主流之分,实际上是用经济学真理的一元性否认了经济学真理的多元性与多样性。“主流经济学家”的要害,是打着经济全球化、科学无国界的幌子,用“西方经济学”吞掉“中国经济学”,从而陷入“经济学家悖论”,其最后结果是否认了经济学家本身。
记住:当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宣称“经济学家就是要为利益集团服务”、“经济学家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时,他们说的也是“真理”,只是盲人摸象的“真理”。
陈世清:假设不能作为科学经济学的出发点(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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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11:01 | by admin ]
2016/08/07 11:01 | by admin ]
陈世清:假设不能作为科学经济学的出发点
什么是假说?假说就是未经验证的学说。假说经过验证后成为科学事实或科学原理(包括公理),假说被证伪后就成为谬误。假说只是科学发展的拐杖、科学真理形成的过渡环节之一,不是科学真理形成、科学发展的必经阶段,科学史上许多科学真理是直接从实践中产生。把假说看成科学真理形成、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错误的,把假说当做科学原理乃至公理更是荒谬的。
什么是假设?把假说当做推理的公理或原理前提,假说就成为假设。事实证明:把假说当做推理的公理或原理前提推导得出的结论,绝大多数是错误的。假设只是验证、发现真理的手段,把假设当“公理”进行推导只是试错的方式,不能作为科学论文论述的前提。
理性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关于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人”本性的假设,认为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整个西方经济学都是根据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假设建立起经济学理论体系,因此所谓“理性经济人”假设实际上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的公理而超出“假设”的范畴。但由于该“假设” 混淆了“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两个命题,使之不能自圆其说而成为悖论,这个悖论是亚当•斯密前后出版的两本书《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相互冲突的根本原因,也是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上的西方经济学无法解释现实经济现象的根本原因。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等于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人有时无私助人、甚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也并不违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公理,公理不需要假设;“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是歪理,歪理不能作为假设。同时,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论证从科学方法论角度而言也是错误的。在科学史上,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得出的结论高达95%是错误的;我不知非常注重数理统计、擅长数据分析、喜欢建构数学模型的西方经济学家、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为何对此数据视而不见,居然热衷于以假设为出发点建构经济学体系。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只是验证假说的手段,不能作为科学论述、建立科学体系的方法。
是以假设还是公理作为经济学体系的出发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西方经济学从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命题推导出市场自发论、经济活动与经济学不讲道德、经济学只讲实证性不讲规范性的结论,而从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命题却可以得出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市场自发和自觉的统一、经济学实证性与规范性的统一的结论。
“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源于西方线性思维方式,“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源于东方对称的思维方式。在西方线性思维方式看来,“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 “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两者可以划等号;在东方对称的思维方式看来,“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包括“理性的经济人本性有自私和无私两方面”。
人类科学史证明: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以不证自明(所谓“不证自明”就是已被人类长期实践所证明、不可证伪因而不需要再证明)的公理为逻辑起点,只有西方现代经济学,才公然主张以假设为逻辑起点。这说明,西方现代经济学无法像其他科学一样以不证自明的公理为逻辑起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西方现代经济学不知道经济学的公理是什么;之所以西方现代经济学不知道经济学的公理是什么,是因为西方现代经济学混淆了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其他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同层次,使其无法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本质作合理抽象、真正找到与其他科学公理等价的经济学公理。
所谓抽象方法,就是在典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使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抽象,又通过综合使思维的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这其间,假设只是过程或过渡环节,而绝非前提。而西方经济学家的抽象方法却是以假设为前提,以数理统计为根本方法,这样建立起来的模型只有或然性,而无普遍必然性;虽然有时会因碰运气发生作用,但极易因为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失效。同时,抽象的前提是明确的、特定的参照系,如果参照系模糊或者参照系混淆,这个抽象就是无效。历史辩证法是对称辩证法的展开,社会是放大了的自然;社会宏观主体的自觉活动,相当于自然界微观粒子的自发运动;牛顿力学层面的自然观,相当于社会宇观整体的历史观。“无磨擦系统下的力学定律”、“没有空气阻力的自由落体运动”、“分子不发生碰撞的理想气体”、“不可压缩非粘性的理想流体”等是对自然界宏观层面现象的合理抽象,但把其机械地套到相当于自然界微观领域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就会成为一种空洞的、片面的抽象。抽象有一个“度”,这个“度”的界线,不同层次的对象有不同的标准。就好像量子运动中的“波粒二象性”,“波”和“粒”就不能分别抽象,如果分别对它们进行抽象,得出“量子”是“波”或者“量子”是“粒”就是一种偏见,而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无论是以“量子”是“波”还是以“量子”是“粒”的“假设”为出发点建构量子力学体系都是荒谬可笑的。社会经济系统是放大的量子世界;不同的个人其本质、秉性、人生观、世界观不同,因而其行为准则、行为方式不同,有的人自私、有的人乐善好施,有的人看重物质利益、有的人追求精神利益与生前生后名,有的人追求眼前利益、有的人更看重长远利益。对其中某部分自私的、更看重眼前物质利益的个人行为的假设和无磨擦系统下的力学定律不属于同一层次,而只能与量子运动中“波粒二象性”中的“波”或者“粒”相当,因而是一种过度的抽象;过度抽象形成的,就是空洞的、片面的抽象。用牛顿力学层面的思维方式来定位作为经济学出发点的公理、定理只能是空洞的、片面的抽象;用量子力学层面、与人类经济活动相对称层面的思维方式来定位作为经济学出发点的公理、定理才是具体的、合理的抽象。以具体的公理、定理作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主体性是统一的,其逻辑体系是自洽的,结论是普适的、不可证伪的,没有各种各样的“外在性”、偶然性、非常规性,不需要用各种限制条件进行“修补”,因此不需要假设。把脱离具体的、还原论意义上的过度抽象、片面抽象的假设作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主体性是对立的,其结论很容易被证伪。西方现代经济学之所以把这些“抽象”定位为假设,而不敢明目张胆宣示为公理, 就是因为他们底气不足。西方现代经济学用认识宏观自然现象的方法来认识社会,是用牛顿力学的方法来认识量子世界,是方法的错位。如果把自然的微观层次看成相当于社会的宏观层次,自然的宏观层次看成相当于社会的宇观层次,那么自然和经济社会、对自然的认识和对社会的认识并无任何本质的不同;经济学的发展和其他科学的发展一样,都是以不证自明的公理为出发点、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斯•普朗克(1858 —1947)德国现代物理学家,量子力学的创始人。量子力学的发展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科学发展。他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学说:辐射能只能以普朗克称为量子这个基本单位的整倍数形式辐射出来。根据普朗克学说,一个光量子的大小取决于光的频率(即颜色)且与一个物理量成正比。普朗克把这个物理量缩写为h,现在被称为普朗克常数。他利用这一假说在理论上准确地推导了正确的黑体辐射公式,说明他的假说得到实践的验证。普朗克常数h在物理理论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在被认为是两三个最基本的物理常数之一。它出现在原子结构学说、海森堡测不准原理、辐射学说和许多科学公式中。1905年爱因斯坦用这一概念解释光电效应,1913年尼尔斯•玻尔在他的原子结构学说中也使 用了这一概念。1918年普朗克获得诺贝尔奖。量子力学对人类思维方式的影响:微观粒子客观实在依赖于主体的观测方式说明主客体不可分,不确定中有确定性,还原论与整体论的统一,可证实性是科学的本质属性,公理法,科学体系出发点公理的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
根据量子力学与相对论,一门科学的逻辑出发点是一门科学的公理,经济学的逻辑出发点也应该是经济学的公理。那么,什么样的东西才是经济学逻辑起点的公理呢?任何一门科学的公理只能是特定领域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的抽象,经济学的公理只能是经济现象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的抽象。这里要把“本原”与“本质”区别开来。本原和本质的区别在于:本质是层次范畴,本原是实体范畴;“本原”是最原始的要素,“本质”则是由作为本原的要素及其对称关系组成最原始的对称结构;本原是唯一的,本质则有不同的层次:普遍本质、一般本质、特殊本质、个别本质。“本原”与“本质”的区分可以确立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不致于陷入还原论的泥坑,从而为不同学科的特殊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而还原论由于没有层次概念,所以只好无限地追溯任何事物、任何学科其最后的依据,其结果是否认了各种事物、各门学科的自身的特殊本质,而把万事万物最终归结于基本粒子的运动。“本原”是形式逻辑的出发点,“本质”是对称逻辑的出发点。作为理论体系的出发点的,只能是本质而不是本原。迄今发现的人体的本质是DNA双螺旋结构,而不是细胞。以细胞为出发点,只能破坏对有机体整体的把握。很难想象,仅仅考察人体细胞或从人体细胞为出发点,会认识和把握人体的本质。仅仅考察细胞不能把人体和动物体区别开来,而考察DNA双螺旋结构则可以。经济现象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就是经济主客体的对称关系。到目前为止,西方经济学曾经出现过三种出发点:亚当-斯密的价值、马克思的商品和帕累托的“经济人”。它们都只不过是经济社会的“本原”而非“本质”。从经济现象的本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推导出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从主客体的价值关系推出经营活动、交易活动、“经济人”及其活动——观察与推理、 假说与验证、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都是必要的、相互对称的方法;其中,“数学公理”只是主体在这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中、逻辑思辨中的一种形式和非十分必要的环节。经济学的公理与数学的公理一样,只能凭直觉产生;但由于经济学是比数学更复杂的系统科学,因而从观察到直觉、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更复杂、过程也更漫长。但如果把“公理化” 理解成排斥主体的“纯科学”的方法,则只能走向科学的反面。因此,公理化方法应该是主客体相对称的对称逻辑的方法,而不仅是数学方法和传统逻辑方法。如果讲到分析工具的发展,那么对称逻辑是最重要的分析工具的发展成果。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商品”。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出发点是“经济人”。对称经济学的出发点是主客体关系。第三者是前二者的扬弃:把高品提升为“客体”,把“经济人”提升为“主体”——主体与客体及其对称关系——逻辑与历史的对称关系,就是对称经济学的出发点。
假设不但不能作为经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而且不能作为经济学模型的起点。所谓模型方法,就是在典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与综合,使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具体,又把这一思维的具体转变为实践观念,通过实践工程,转变为新的感性具体。这其间,假设只是过程或过渡环节,而绝非前提。以假设为前提,以数理统计为根本方法,这样建立起来的模型只有或然性,而无普遍必然性;虽然有时会因碰运气发生作用,但极易因为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失效。
黑格尔(1770—1831),德国近代哲学家,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建构了一个由概念的正反合矛盾运动组成的唯心辩证法哲学体系。但由于他的“绝对精神”是宇宙的本原而非本质,所以他无法解释从“绝对精神”到下一个范畴的演化,只能像子弹从枪膛里射出来一样突然产生。这不但是牵强附会的,而且无法和后面的逻辑推演过程一致。这说明,以本原为出发点解释宇宙的产生、建立哲学体系,无法自圆其说;只有以包含自身对称关系的本质为出发点,才能对宇宙的产生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也才能够建立首尾一贯的哲学体系。经济学和任何一门科学也一样,必须以本质而非本原为出发点。西方经济学的出发点“自私的经济人”是本原而非本质,所以无法建构科学的经济学体系。
西方现代经济学之所以没有科学的范式,是由于西方现代经济学还原论的思维方式。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决定还原论的出发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也是一种本原,虽然黑格尔是把本原当成了本质。马克思模仿黑格尔,“商品”相当于“绝对精神”。《资本论》沿袭了西方思维方式的传统。《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的本原――“商品”――而不是本质为出发点(因为它也把本原当成了本质)。商品只是一个要素,展开来的,只能是某个层面的规律,而不是市场经济的规律。还原论经济学缺乏出发点的本质性、自上而下的严密性、自下而上的创造性。见物不见人,人缺乏经济主体性,忽视文化、制度、人格、软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经济学还原论的要害,就在于它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时,不是把经济社会规律看成是经济社会从本质到现象的展开,而是以一个要素、假设作为出发点从现象到现象的展开。这种发展观是线性发展观。还原论的出发点决定了出发点的抽象性与不对称性,决定了理论出现悖论与实践出现悖境的必然性。因此以还原论形成的假设作为出发点,其结论不可能是实证的。
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决定还原论经济学形成体系的方向。西方现代经济学形成体系的方向是:问题→政策→理论的不对称思维运动。问题与理论,本来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双向思维运动。但由于西方现代经济学缺乏整体稳定的框架,既缺乏自上而下的严密性,又缺乏自下而上的创造性,因此变成从不对称到不对称的单向思维运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使问题越来越多。西方现代经济学家,囿于他们的思想方法,连自己的国家的问题都解释不了,根本没有资格对别人国家的事情指手划脚。照搬照套他们的理论,只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还原论的出发点与形成体系的方向,使西方现代经济学有经验而无完整理论,有模型而无范式,是无范式的范式。因此以还原论形成的假设作为出发点建构起来的体系不可能是科学的。假设是一种尚未确定的“问题”,“问题”只是主客体之间从不对称向对称转化的契机,而不是出发点——既不是研究的出发点也不是叙述的出发点。问题的提出和解决,都要以主体原有的理论背景为前提;问题和理论的碰撞,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具体方式;由于它们的相互作用,使经济学理论实现从抽象到具体的展开。所以,假设不能作为出发点——既不能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也不能作为叙述的、逻辑体系的出发点。
什么是假说?假说就是未经验证的学说。假说经过验证后成为科学事实或科学原理(包括公理),假说被证伪后就成为谬误。假说只是科学发展的拐杖、科学真理形成的过渡环节之一,不是科学真理形成、科学发展的必经阶段,科学史上许多科学真理是直接从实践中产生。把假说看成科学真理形成、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错误的,把假说当做科学原理乃至公理更是荒谬的。
什么是假设?把假说当做推理的公理或原理前提,假说就成为假设。事实证明:把假说当做推理的公理或原理前提推导得出的结论,绝大多数是错误的。假设只是验证、发现真理的手段,把假设当“公理”进行推导只是试错的方式,不能作为科学论文论述的前提。
理性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关于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人”本性的假设,认为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整个西方经济学都是根据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假设建立起经济学理论体系,因此所谓“理性经济人”假设实际上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的公理而超出“假设”的范畴。但由于该“假设” 混淆了“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两个命题,使之不能自圆其说而成为悖论,这个悖论是亚当•斯密前后出版的两本书《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相互冲突的根本原因,也是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上的西方经济学无法解释现实经济现象的根本原因。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等于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人有时无私助人、甚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也并不违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公理,公理不需要假设;“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是歪理,歪理不能作为假设。同时,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论证从科学方法论角度而言也是错误的。在科学史上,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得出的结论高达95%是错误的;我不知非常注重数理统计、擅长数据分析、喜欢建构数学模型的西方经济学家、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为何对此数据视而不见,居然热衷于以假设为出发点建构经济学体系。以假设为“公理”进行推导只是验证假说的手段,不能作为科学论述、建立科学体系的方法。
是以假设还是公理作为经济学体系的出发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西方经济学从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命题推导出市场自发论、经济活动与经济学不讲道德、经济学只讲实证性不讲规范性的结论,而从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命题却可以得出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市场自发和自觉的统一、经济学实证性与规范性的统一的结论。
“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源于西方线性思维方式,“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源于东方对称的思维方式。在西方线性思维方式看来,“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 “理性的经济人本性都是自私的”两者可以划等号;在东方对称的思维方式看来,“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包括“理性的经济人本性有自私和无私两方面”。
人类科学史证明: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以不证自明(所谓“不证自明”就是已被人类长期实践所证明、不可证伪因而不需要再证明)的公理为逻辑起点,只有西方现代经济学,才公然主张以假设为逻辑起点。这说明,西方现代经济学无法像其他科学一样以不证自明的公理为逻辑起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西方现代经济学不知道经济学的公理是什么;之所以西方现代经济学不知道经济学的公理是什么,是因为西方现代经济学混淆了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其他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同层次,使其无法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本质作合理抽象、真正找到与其他科学公理等价的经济学公理。
所谓抽象方法,就是在典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使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抽象,又通过综合使思维的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这其间,假设只是过程或过渡环节,而绝非前提。而西方经济学家的抽象方法却是以假设为前提,以数理统计为根本方法,这样建立起来的模型只有或然性,而无普遍必然性;虽然有时会因碰运气发生作用,但极易因为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失效。同时,抽象的前提是明确的、特定的参照系,如果参照系模糊或者参照系混淆,这个抽象就是无效。历史辩证法是对称辩证法的展开,社会是放大了的自然;社会宏观主体的自觉活动,相当于自然界微观粒子的自发运动;牛顿力学层面的自然观,相当于社会宇观整体的历史观。“无磨擦系统下的力学定律”、“没有空气阻力的自由落体运动”、“分子不发生碰撞的理想气体”、“不可压缩非粘性的理想流体”等是对自然界宏观层面现象的合理抽象,但把其机械地套到相当于自然界微观领域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就会成为一种空洞的、片面的抽象。抽象有一个“度”,这个“度”的界线,不同层次的对象有不同的标准。就好像量子运动中的“波粒二象性”,“波”和“粒”就不能分别抽象,如果分别对它们进行抽象,得出“量子”是“波”或者“量子”是“粒”就是一种偏见,而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无论是以“量子”是“波”还是以“量子”是“粒”的“假设”为出发点建构量子力学体系都是荒谬可笑的。社会经济系统是放大的量子世界;不同的个人其本质、秉性、人生观、世界观不同,因而其行为准则、行为方式不同,有的人自私、有的人乐善好施,有的人看重物质利益、有的人追求精神利益与生前生后名,有的人追求眼前利益、有的人更看重长远利益。对其中某部分自私的、更看重眼前物质利益的个人行为的假设和无磨擦系统下的力学定律不属于同一层次,而只能与量子运动中“波粒二象性”中的“波”或者“粒”相当,因而是一种过度的抽象;过度抽象形成的,就是空洞的、片面的抽象。用牛顿力学层面的思维方式来定位作为经济学出发点的公理、定理只能是空洞的、片面的抽象;用量子力学层面、与人类经济活动相对称层面的思维方式来定位作为经济学出发点的公理、定理才是具体的、合理的抽象。以具体的公理、定理作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主体性是统一的,其逻辑体系是自洽的,结论是普适的、不可证伪的,没有各种各样的“外在性”、偶然性、非常规性,不需要用各种限制条件进行“修补”,因此不需要假设。把脱离具体的、还原论意义上的过度抽象、片面抽象的假设作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经济学的科学性与主体性是对立的,其结论很容易被证伪。西方现代经济学之所以把这些“抽象”定位为假设,而不敢明目张胆宣示为公理, 就是因为他们底气不足。西方现代经济学用认识宏观自然现象的方法来认识社会,是用牛顿力学的方法来认识量子世界,是方法的错位。如果把自然的微观层次看成相当于社会的宏观层次,自然的宏观层次看成相当于社会的宇观层次,那么自然和经济社会、对自然的认识和对社会的认识并无任何本质的不同;经济学的发展和其他科学的发展一样,都是以不证自明的公理为出发点、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斯•普朗克(1858 —1947)德国现代物理学家,量子力学的创始人。量子力学的发展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科学发展。他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学说:辐射能只能以普朗克称为量子这个基本单位的整倍数形式辐射出来。根据普朗克学说,一个光量子的大小取决于光的频率(即颜色)且与一个物理量成正比。普朗克把这个物理量缩写为h,现在被称为普朗克常数。他利用这一假说在理论上准确地推导了正确的黑体辐射公式,说明他的假说得到实践的验证。普朗克常数h在物理理论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在被认为是两三个最基本的物理常数之一。它出现在原子结构学说、海森堡测不准原理、辐射学说和许多科学公式中。1905年爱因斯坦用这一概念解释光电效应,1913年尼尔斯•玻尔在他的原子结构学说中也使 用了这一概念。1918年普朗克获得诺贝尔奖。量子力学对人类思维方式的影响:微观粒子客观实在依赖于主体的观测方式说明主客体不可分,不确定中有确定性,还原论与整体论的统一,可证实性是科学的本质属性,公理法,科学体系出发点公理的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
根据量子力学与相对论,一门科学的逻辑出发点是一门科学的公理,经济学的逻辑出发点也应该是经济学的公理。那么,什么样的东西才是经济学逻辑起点的公理呢?任何一门科学的公理只能是特定领域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的抽象,经济学的公理只能是经济现象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的抽象。这里要把“本原”与“本质”区别开来。本原和本质的区别在于:本质是层次范畴,本原是实体范畴;“本原”是最原始的要素,“本质”则是由作为本原的要素及其对称关系组成最原始的对称结构;本原是唯一的,本质则有不同的层次:普遍本质、一般本质、特殊本质、个别本质。“本原”与“本质”的区分可以确立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不致于陷入还原论的泥坑,从而为不同学科的特殊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而还原论由于没有层次概念,所以只好无限地追溯任何事物、任何学科其最后的依据,其结果是否认了各种事物、各门学科的自身的特殊本质,而把万事万物最终归结于基本粒子的运动。“本原”是形式逻辑的出发点,“本质”是对称逻辑的出发点。作为理论体系的出发点的,只能是本质而不是本原。迄今发现的人体的本质是DNA双螺旋结构,而不是细胞。以细胞为出发点,只能破坏对有机体整体的把握。很难想象,仅仅考察人体细胞或从人体细胞为出发点,会认识和把握人体的本质。仅仅考察细胞不能把人体和动物体区别开来,而考察DNA双螺旋结构则可以。经济现象的最深层次的特殊本质就是经济主客体的对称关系。到目前为止,西方经济学曾经出现过三种出发点:亚当-斯密的价值、马克思的商品和帕累托的“经济人”。它们都只不过是经济社会的“本原”而非“本质”。从经济现象的本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推导出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从主客体的价值关系推出经营活动、交易活动、“经济人”及其活动——观察与推理、 假说与验证、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都是必要的、相互对称的方法;其中,“数学公理”只是主体在这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中、逻辑思辨中的一种形式和非十分必要的环节。经济学的公理与数学的公理一样,只能凭直觉产生;但由于经济学是比数学更复杂的系统科学,因而从观察到直觉、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更复杂、过程也更漫长。但如果把“公理化” 理解成排斥主体的“纯科学”的方法,则只能走向科学的反面。因此,公理化方法应该是主客体相对称的对称逻辑的方法,而不仅是数学方法和传统逻辑方法。如果讲到分析工具的发展,那么对称逻辑是最重要的分析工具的发展成果。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商品”。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出发点是“经济人”。对称经济学的出发点是主客体关系。第三者是前二者的扬弃:把高品提升为“客体”,把“经济人”提升为“主体”——主体与客体及其对称关系——逻辑与历史的对称关系,就是对称经济学的出发点。
假设不但不能作为经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而且不能作为经济学模型的起点。所谓模型方法,就是在典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与综合,使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具体,又把这一思维的具体转变为实践观念,通过实践工程,转变为新的感性具体。这其间,假设只是过程或过渡环节,而绝非前提。以假设为前提,以数理统计为根本方法,这样建立起来的模型只有或然性,而无普遍必然性;虽然有时会因碰运气发生作用,但极易因为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失效。
黑格尔(1770—1831),德国近代哲学家,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建构了一个由概念的正反合矛盾运动组成的唯心辩证法哲学体系。但由于他的“绝对精神”是宇宙的本原而非本质,所以他无法解释从“绝对精神”到下一个范畴的演化,只能像子弹从枪膛里射出来一样突然产生。这不但是牵强附会的,而且无法和后面的逻辑推演过程一致。这说明,以本原为出发点解释宇宙的产生、建立哲学体系,无法自圆其说;只有以包含自身对称关系的本质为出发点,才能对宇宙的产生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也才能够建立首尾一贯的哲学体系。经济学和任何一门科学也一样,必须以本质而非本原为出发点。西方经济学的出发点“自私的经济人”是本原而非本质,所以无法建构科学的经济学体系。
西方现代经济学之所以没有科学的范式,是由于西方现代经济学还原论的思维方式。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决定还原论的出发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也是一种本原,虽然黑格尔是把本原当成了本质。马克思模仿黑格尔,“商品”相当于“绝对精神”。《资本论》沿袭了西方思维方式的传统。《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的本原――“商品”――而不是本质为出发点(因为它也把本原当成了本质)。商品只是一个要素,展开来的,只能是某个层面的规律,而不是市场经济的规律。还原论经济学缺乏出发点的本质性、自上而下的严密性、自下而上的创造性。见物不见人,人缺乏经济主体性,忽视文化、制度、人格、软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经济学还原论的要害,就在于它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时,不是把经济社会规律看成是经济社会从本质到现象的展开,而是以一个要素、假设作为出发点从现象到现象的展开。这种发展观是线性发展观。还原论的出发点决定了出发点的抽象性与不对称性,决定了理论出现悖论与实践出现悖境的必然性。因此以还原论形成的假设作为出发点,其结论不可能是实证的。
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决定还原论经济学形成体系的方向。西方现代经济学形成体系的方向是:问题→政策→理论的不对称思维运动。问题与理论,本来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双向思维运动。但由于西方现代经济学缺乏整体稳定的框架,既缺乏自上而下的严密性,又缺乏自下而上的创造性,因此变成从不对称到不对称的单向思维运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使问题越来越多。西方现代经济学家,囿于他们的思想方法,连自己的国家的问题都解释不了,根本没有资格对别人国家的事情指手划脚。照搬照套他们的理论,只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还原论的出发点与形成体系的方向,使西方现代经济学有经验而无完整理论,有模型而无范式,是无范式的范式。因此以还原论形成的假设作为出发点建构起来的体系不可能是科学的。假设是一种尚未确定的“问题”,“问题”只是主客体之间从不对称向对称转化的契机,而不是出发点——既不是研究的出发点也不是叙述的出发点。问题的提出和解决,都要以主体原有的理论背景为前提;问题和理论的碰撞,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具体方式;由于它们的相互作用,使经济学理论实现从抽象到具体的展开。所以,假设不能作为出发点——既不能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也不能作为叙述的、逻辑体系的出发点。
陈世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区分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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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11:00 | by admin ]
2016/08/07 11:00 | by admin ]
陈世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区分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
什么是对称型调控?对称型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结构对称发展。对称型调控着眼于经济结构的对称态。对称型调控用增量化解存量,不承认经济过热现象。
什么是均衡型调控?均衡型调控就是用均衡手段而非对称手段进行周期性调控,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经济周期性增长。均衡型调控着眼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均衡型调控靠去产能去库存化解存量给“经济过热”降温。
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的本质区别:前者是用增量调控促存量调整,后者是用缩短战线来消尖磨平。后者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前者是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增就业,惠民生。
国家“干预”的根本原因不是什么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而在于经济发展本身的宏观化、社会化,使国家本身成了经济的主体——宏观经济的主体。而“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交接与碰撞。因此,不是市场失灵,而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失灵,宏观经济微观化的失灵。只要搞清市场经济中企业——微观经济主体与政府——宏观经济主体的对称关系,市场就没有失灵,也不会失灵。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都是微观经济时代的产物,在宏观经济时代都应该被扬弃。
“均衡”与“对称”不可同日而语。仅仅客体和客体对称的“均衡”概念,在相容性上和“对称”概念不可同日而语。对称经济中,客体是一个系统(企业是一个系统),主体也是一个系统(人的全面发展);主体与客体的对称不仅表现在生产手段,而且表现在生产目标;效益也不仅表现在手段,而且体现在目的。对称经济把社会看成是一个大系统,同时处理好它内部的要素、结构、层次,小系统和大系统的关系,发挥综合的最佳功能——最大限度发展社会生产力。
对称经济把生产力看成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不但可以处理好个别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关系,而且可以处理好社会生产力的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破坏社会系统的平衡,例如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破坏式的利用,可以使个别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甚至可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暂时发展,但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长久发展。要使社会生产力得以长久、稳定发展,就必须处理好社会系统的平衡关系,包括生态平衡、和平的国际环境、社会安定团结、宽松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
正因为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所以生产力的进步程度也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综合标志和根本标志;反过来,也只有社会系统中各方面的发展程度,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标准。
对称型调控是水涨船高,均衡型调控是水落石出。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均衡是从不均衡到均衡,对称是破坏均衡,创造新的均衡。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的本质区别:前者总体上是用增量调控促存量调整,后者是用缩短战线来消尖磨平;因此前者用尽量减少损失且不断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调整,后者则是伴随大起大落的周期。前者尽量减少政策性风险,因此可以给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予期,后者则会使人们养成“周期”的习惯性思维与行为,从而产生不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消极的予期。所以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前者是水涨船高,后者是水落石出。
对称发展观就是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与周期发展观、“大起大落”观相对而言。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对称观,周期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均衡观。解放思想,首先要从传统经济学的均衡观中走出来,摆脱超速发展的精神枷锁,才能轻装上阵、迈出步伐。
人民币对内增值是提高人民资产性收入的主要途径,而提高人们资产收入是提高人们消费预期值的保证,提高人们消费预期值和政府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人们积极消费、健康消费、扩大内需的手段和保证。
增长中最关键的是人的主体,平衡是次要的。传统社会主义是本未倒置。只有人的主体性的高扬,才有积极的平衡——对称,有了对称,才有真正的增长。而要提高人的主体性,一要民主,二要法制,所以平衡是社会整个系统各个要素与结构的协调有序,生产力是整个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
从效果来看,对称型调控带来的是稳定型经济,均衡型调控带来的是周期性经济。如果说,配置型经济与周期性经济以微观型经济为基础,那么伴随着经济的知识化、社会化、宏观化、全球化,将是再生型经济与稳定型经济;配置型经济与周期性经济将成昔日黄花。经济学范式与经济发展阶段是对称的;同一个经济学范式中的不同经济学模式是对称的。到了经济全球化、经济宏观化时代,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只能走入历史。这时再照搬西方工业经济时期形成的经济学理论来指导中国的改革与现代化建设,只能是时空错位。
对称经济是经济形态,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而再生型经济与稳定型经济是对称经济的一种技术形态与表现方式,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横向:双赢经济
社会形态
纵向:幸福经济
对称经济 横向:再生型经济(循环经济是其宏观表现)
技术形态
纵向:稳定型经济
经济周期化,是微观经济向宏观经济转变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宏观调控的配套措施而导致的现象,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管理不对称的产物。经济周期化发展,是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稳定型经济相对立的经济增长方式。一旦建立起有效的与宏观经济相对称的宏观调控手段,经济周期将会消除;那种把经济周期常态化的主流经济学理论也将休矣。
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可以控制周期波动。周期波动恰恰证明了正确的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宏观调控有没有必要,要看宏观调控是否正确。正确的宏观调控可以反周期波动,而错误的宏观调控则会强化周期波动。所以要不要宏观调控,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的宏观调控就是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
财政 高就业
对 增税 对称的产业政策
称型 高产值
反周 财政
期宏 增支 高币值 反周期、反两极分化
观调
控模 高工资
型 稳定、可持续发展
扶持 高储蓄
创业
工程 高消费
经济周期波动与经济危机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非货币化要求与货币手段之间不对称的产物。货币总量多少只是量的差别,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则要求打破以货币为唯一调节手段的桎捁。当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质上要求人类要有新的调控手段时,主流经济学家们仍然把视野放在钱洞里,观念停留在小商品经济时期,必然使市场经济以洪水猛兽的破坏力形态出现。只有与时俱进,把人的观念与视野转移到到非货币领域,才能采取有效手段避免经济危机。
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是系统工程。作为对称系统工程的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包括通常的“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二者的关系是“静”和“动”、不变和万变的对称关系。“货币手段”本身是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在汇率随行就市中保持汇率的稳定性,在货币总量控制中保持币值的稳定性。在“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的相互关系中,也同样是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货币手段”是无为,积极的财政手段是有为。宏观调控,就是“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之间无为与有为的对称统一。宏观调控的结果,就是生活不断改善,币值逐年上升,物价逐年下降,就业不断增长,经济稳步发展,产业不断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
汇率随行就市 功能:
货币总量控制 货币手段 生活不断改善
周期—— 政府宏观调控 投资平衡发展 币值逐年上升
从对策 打破行业垄断 财政手段 物价逐年下降
到对称 扶持创业工程 就业不断增长
产业不断升级
经济稳步发展
国民待遇
民营经济自由发展
创业工程
财政手段中最关键的是扶持创业工程,“货币手段”中最关键的是货币总量控制。
作为对称系统工程的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还包括政策的稳定性。有政策的稳定性才有经济的稳定性,才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的稳定性
反商业周期
投资的稳定性 的经济稳定性 ——经济可持续发展
货币的稳定性
政策失误、政策多变、政策执行失误、政策-舆论导向与公众预期错误,也会导致经
济周期波动、经济发展不可持续。如果各级政府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方面“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那么宏观调控不可能有任何正面的效果。
政策错误
经济周期 政策多变:非稳定的政策
波动根源
政策执行失误
政策-舆论导向与公众预期错误
什么是对称型调控?对称型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结构对称发展。对称型调控着眼于经济结构的对称态。对称型调控用增量化解存量,不承认经济过热现象。
什么是均衡型调控?均衡型调控就是用均衡手段而非对称手段进行周期性调控,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经济周期性增长。均衡型调控着眼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均衡型调控靠去产能去库存化解存量给“经济过热”降温。
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的本质区别:前者是用增量调控促存量调整,后者是用缩短战线来消尖磨平。后者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前者是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增就业,惠民生。
国家“干预”的根本原因不是什么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而在于经济发展本身的宏观化、社会化,使国家本身成了经济的主体——宏观经济的主体。而“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交接与碰撞。因此,不是市场失灵,而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失灵,宏观经济微观化的失灵。只要搞清市场经济中企业——微观经济主体与政府——宏观经济主体的对称关系,市场就没有失灵,也不会失灵。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都是微观经济时代的产物,在宏观经济时代都应该被扬弃。
“均衡”与“对称”不可同日而语。仅仅客体和客体对称的“均衡”概念,在相容性上和“对称”概念不可同日而语。对称经济中,客体是一个系统(企业是一个系统),主体也是一个系统(人的全面发展);主体与客体的对称不仅表现在生产手段,而且表现在生产目标;效益也不仅表现在手段,而且体现在目的。对称经济把社会看成是一个大系统,同时处理好它内部的要素、结构、层次,小系统和大系统的关系,发挥综合的最佳功能——最大限度发展社会生产力。
对称经济把生产力看成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不但可以处理好个别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关系,而且可以处理好社会生产力的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破坏社会系统的平衡,例如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破坏式的利用,可以使个别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甚至可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暂时发展,但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长久发展。要使社会生产力得以长久、稳定发展,就必须处理好社会系统的平衡关系,包括生态平衡、和平的国际环境、社会安定团结、宽松的政治环境、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
正因为生产力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所以生产力的进步程度也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综合标志和根本标志;反过来,也只有社会系统中各方面的发展程度,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标准。
对称型调控是水涨船高,均衡型调控是水落石出。对称和均衡的本质区别:均衡是从不均衡到均衡,对称是破坏均衡,创造新的均衡。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的本质区别:前者总体上是用增量调控促存量调整,后者是用缩短战线来消尖磨平;因此前者用尽量减少损失且不断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调整,后者则是伴随大起大落的周期。前者尽量减少政策性风险,因此可以给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予期,后者则会使人们养成“周期”的习惯性思维与行为,从而产生不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消极的予期。所以对称型调控与均衡型调控:前者是水涨船高,后者是水落石出。
对称发展观就是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与周期发展观、“大起大落”观相对而言。可持续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对称观,周期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是均衡观。解放思想,首先要从传统经济学的均衡观中走出来,摆脱超速发展的精神枷锁,才能轻装上阵、迈出步伐。
人民币对内增值是提高人民资产性收入的主要途径,而提高人们资产收入是提高人们消费预期值的保证,提高人们消费预期值和政府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人们积极消费、健康消费、扩大内需的手段和保证。
增长中最关键的是人的主体,平衡是次要的。传统社会主义是本未倒置。只有人的主体性的高扬,才有积极的平衡——对称,有了对称,才有真正的增长。而要提高人的主体性,一要民主,二要法制,所以平衡是社会整个系统各个要素与结构的协调有序,生产力是整个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
从效果来看,对称型调控带来的是稳定型经济,均衡型调控带来的是周期性经济。如果说,配置型经济与周期性经济以微观型经济为基础,那么伴随着经济的知识化、社会化、宏观化、全球化,将是再生型经济与稳定型经济;配置型经济与周期性经济将成昔日黄花。经济学范式与经济发展阶段是对称的;同一个经济学范式中的不同经济学模式是对称的。到了经济全球化、经济宏观化时代,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只能走入历史。这时再照搬西方工业经济时期形成的经济学理论来指导中国的改革与现代化建设,只能是时空错位。
对称经济是经济形态,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而再生型经济与稳定型经济是对称经济的一种技术形态与表现方式,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横向:双赢经济
社会形态
纵向:幸福经济
对称经济 横向:再生型经济(循环经济是其宏观表现)
技术形态
纵向:稳定型经济
经济周期化,是微观经济向宏观经济转变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宏观调控的配套措施而导致的现象,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管理不对称的产物。经济周期化发展,是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稳定型经济相对立的经济增长方式。一旦建立起有效的与宏观经济相对称的宏观调控手段,经济周期将会消除;那种把经济周期常态化的主流经济学理论也将休矣。
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可以控制周期波动。周期波动恰恰证明了正确的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宏观调控有没有必要,要看宏观调控是否正确。正确的宏观调控可以反周期波动,而错误的宏观调控则会强化周期波动。所以要不要宏观调控,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的宏观调控就是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
财政 高就业
对 增税 对称的产业政策
称型 高产值
反周 财政
期宏 增支 高币值 反周期、反两极分化
观调
控模 高工资
型 稳定、可持续发展
扶持 高储蓄
创业
工程 高消费
经济周期波动与经济危机很大程度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非货币化要求与货币手段之间不对称的产物。货币总量多少只是量的差别,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则要求打破以货币为唯一调节手段的桎捁。当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质上要求人类要有新的调控手段时,主流经济学家们仍然把视野放在钱洞里,观念停留在小商品经济时期,必然使市场经济以洪水猛兽的破坏力形态出现。只有与时俱进,把人的观念与视野转移到到非货币领域,才能采取有效手段避免经济危机。
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是系统工程。作为对称系统工程的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包括通常的“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二者的关系是“静”和“动”、不变和万变的对称关系。“货币手段”本身是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在汇率随行就市中保持汇率的稳定性,在货币总量控制中保持币值的稳定性。在“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的相互关系中,也同样是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货币手段”是无为,积极的财政手段是有为。宏观调控,就是“货币手段”与财政手段之间无为与有为的对称统一。宏观调控的结果,就是生活不断改善,币值逐年上升,物价逐年下降,就业不断增长,经济稳步发展,产业不断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
汇率随行就市 功能:
货币总量控制 货币手段 生活不断改善
周期—— 政府宏观调控 投资平衡发展 币值逐年上升
从对策 打破行业垄断 财政手段 物价逐年下降
到对称 扶持创业工程 就业不断增长
产业不断升级
经济稳步发展
国民待遇
民营经济自由发展
创业工程
财政手段中最关键的是扶持创业工程,“货币手段”中最关键的是货币总量控制。
作为对称系统工程的对称型反周期宏观调控,还包括政策的稳定性。有政策的稳定性才有经济的稳定性,才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的稳定性
反商业周期
投资的稳定性 的经济稳定性 ——经济可持续发展
货币的稳定性
政策失误、政策多变、政策执行失误、政策-舆论导向与公众预期错误,也会导致经
济周期波动、经济发展不可持续。如果各级政府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方面“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那么宏观调控不可能有任何正面的效果。
政策错误
经济周期 政策多变:非稳定的政策
波动根源
政策执行失误
政策-舆论导向与公众预期错误
陈世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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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10:58 | by admin ]
2016/08/07 10:58 | by admin ]
陈世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价值规律而非价格规律是经济学的核心规律。以经济为中心是以再生生产力为中心而非以钱为中心,经济发展是价值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再生生产力的发展、中国人民创新能力的发展而非GDP数字增长。从现象看经济发展是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从本质看经济发展是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不仅是高楼林立,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应落实为社会资源可再生能力、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与人民生活状况确实改善,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改革开放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提高、进一步提高、再进一步提高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
先进生产力就是再生生产力。再生生产力是再生型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改革开放发展是提高再生生产力的系统工程。改革开放是手段,发展是目标。发展之所以不同于增长,就是因为发展是系统工程,是通过建设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建构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相对称、公平与效率相一致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是改革开放发展的途径与方向的浓缩;改革开放发展的途径与方向,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展开,它们以主客体的对称运动过程为基础。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方向、途径与过程共同组成了对称的系统工程。对称的系统工程就是提高再生生产力使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
提高再生生产力的改革与发展应该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什么是发展?发展是社会全面的进步,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进步、人的素质提高与德智体能全面提升,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相对于增长而言。增长狭义指的是按GDP来计算的国民收入提高、经济总量增加、经济规模扩大。增长是直线的,发展是系统的、对称的、全面的。发展是价值的发展不是金钱的增长,是效益的发展不是效率的增长,是全面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增长,是辨证的发展不是线性的增长。发展是人和自然、人和社会、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对称、和谐、协调、融合与可持续进步。发展模式即发展的目标、方法与途径。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知识的功能化与社会的经济化,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逐步趋同,GDP增长已经不能全面真实反映经济增长,即使经济增长也离不开社会的整体发展;用GDP来计算经济增长、衡量社会发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新常态经济把增长放在发展中定位,用增长促发展,用发展促增长,用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包容GDP 增长。
从量化指标来看,发展包括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提高。实践证明,GDP增长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并不天然一致,既存在相向而行、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存在逆向而行、此消彼长的关系。改革带来的GDP增长指数提高是否红利,不是看GDP增长指数提高本身,而是看GDP增长指数提高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一致。
如果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GDP增长指数提高与我国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不一致,那么就应该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之一致起来;只有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GDP增长指数提高与我国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一致,我们才可以说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人类发展指数指国民素质提高程度、国民主体性提高程度,即国民总体上自我意识—自我设计—自我控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指标。人类发展指数决定国民创意—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基础。人类发展指数受制于社会发展指数。
社会发展指数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是社会生态的综合指标。社会发展指数制约人类发展指数,也决定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每个人的自我实现不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障碍而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前提时,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语),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社会发展指数,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符合理想的社会发展指数的社会。
社会福利指数即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什么是福利,什么是福利国家,什么是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在不同的经济学范式中有不同的解读。在配置经济学看来,福利就是可计量的效用的增加;福利国家就是国家总的效用的增长,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保障制度为主体,政府保证所有公民享有最低标准的收入、营养、健康、住房、教育和就业机会。“全民保障”、“全民医疗”、“人民福利”,是西方福利国家的典型模式。“效用”,是配置经济学范式中福利经济学的核心范畴;通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国家总的效用增长;二次分配,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渠道;效用的增加,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方式。在再生经济学看来,福利是在再生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人们生活效益包括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增长。人们不仅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与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生存权保障,而且有发展权保障;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统一起来的核心是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效益”,是再生经济学范式中福利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一次分配,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渠道;效益的增加,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方式。从历史上看,在配置经济学中,实现福利,首先要经过完全自由竞争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经济周期波动的血与火的洗礼,才能把蛋糕做大;福利只是对一次分配不公的某种程度的补偿。在再生经济学中,实现福利,一开始就应该和谐竞争平等竞争充分竞争,通过贡献与索取的对称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二者逻辑与历史、理论与现实差别的根源,在于市场核心机制的不同。前者不管怎样改头换面,都万变不离其宗,改变不了其价格经济学的本质。后者的逻辑与历史,是价值规律的展开——人的幸福感的增强,才是最大的效益与最大的福利。每个人福利最大化的国家,就是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指数就是社会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综合指标。
幸福指数:从宏观来看,幸福指数指社会总的幸福感程度。从微观来看,幸福指数指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即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有效收入
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 有效支出
(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
平等指数
非收入效益 和谐指数
安全指数
环境指数
……
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就是建立高人类发展指数、高社会发展指数、高社会福利指数、高幸福指数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目标应该是建立宏观与微观相对称、效率与公平相一致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家,而不仅仅是经济总量最大、GDP数量最高的国家。如果把经济总量与GDP数量作为目标,其结果很可能是把我国搞成经济总量与GDP数量的巨人,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侏儒。在再生型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系统,就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
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从宏观层次来看,就是以主客体的对称运动过程为基础,以建立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为途径,以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对称、公平与效率的一致为方向,以提高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为系统功能的经济形态;从微观层次来看,就是以人权为核心,以对策为经济主体的一般行为方式,以对称为经济发展的一般平衡方法,以再生型经济为经济发展的一般模式,以系统经济为经济发展的整体结构,以价值机制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以效益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以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以社会发展为经济发展的标志。从横向社会部门结构来看,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就是
非GDP部门的权重高于GDP部门的社会系统。
GDP部门是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企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部门。GDP部门是国民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
非GDP部门是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不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为社会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学术刊物、出版社、学校、医院、文化艺术新闻单位、社会保险救济部门、社会团体等,在国家部门分类中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大类。非GDP部门一般为非盈利部门。非GDP部门是国民非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
收入效益是人的货币收入和生活质量提高综合指数二者间的相关系数,或人的货币收入能给人的生活质量带来实际提高的程度。老百姓“收入效益”的提高才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准。
收入效益=收入生活效益(有效收入,有效支出)。
非收入效益指实际货币收入以外的效益。
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 。
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再生型与福利型是一个整体;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就是以再生型经济模式为基础、福利型国家为目标的国民经济体系。从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社会结构组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带来的GDP增长,应该通过再生生产力的提高来实现,而不是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如果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GDP高速增长,将在使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使人们的非收入效益减少,幸福感降低。而且由于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的GDP高速增长只是GDP增长参照系的转变,社会财富与人们的收入效益并没有实际增加甚至减少(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这样的GDP高速增长不但使人们的非收入效益减少,而且使人们的收入效益减少,从而幸福感降低。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名义收入增加幸福感不升反降的根本原因。同时,由于非GDP部门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将造成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下降的后果,这不但使人民的幸福感降低,而且造成社会发展程度的后退。这样的改革与发展背道而驰,增长与发展背道而驰。
所以,如果把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带来的GDP高速增长看成改革的红利,甚至因此得出改革本身就是最大红利的结论,那么这样的改革带来的增长与发展不是相向而行,而是反向而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要对改革拨乱反正,在确立价值机制是市场核心机制的前提下,把增长纳入发展的轨道,用发展包容增长,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停止把社会所有公共、公益服务部门都进行产业化、企业化改革的做法,恢复教育、医疗的公益服务功能与住房的基本社会保障功能,把司法部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首先要改变迄今为止指导改革的经济学范式,用再生经济学代替配置经济学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再生经济学是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理论依据。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与以配置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分属不同的经济学范式。我把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称为再生型福利经济学,以配置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称为配置型福利经济学。分属不同的经济学范式的福利经济学,有不同的福利经济学原理。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要素、结构与功能,就是再生型福利经济学原理的展开。
配置经济学的本质,是通过出卖资源来发展经济,再生经济学的本质是通过提高人的主体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来发展生产力。前者的理论范式及与之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现为以“物权”为中心;后者的理论范式及与之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现为以“人权”为中心。因此,是以人权为中心还是以物权为中心的政策法规分歧背后,是不同经济学范式的分野。主流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物权,与他们对人权的漠视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与其说是因为他们拥有深厚的、“原汁原味”的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功底,还不如说是他们囿于配置经济学的范式使然。
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本质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发展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为目标的再生型、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必须以人权为中心。重视人权、以人权为中心,不仅仅是道义的诉求,而且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执政理念的政策保证。 “人权”概念,是“以人为本”概念的具体化、现实化、可操作化。如果说,造成再生型经济与配置型经济本质区别的根本原因是人的主体性,那么造成福利型与货币型经济系统区别的根本所在,在于人权。如果说,产权(物权是产权的一种。产权除了物权,还有知识产权与劳动力产权)的后面是人权,那么人权的后面是平等。人权问题,不是先富后富、穷人富人的关系问题,而是平等不平等的关系问题。平等,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来形成,通过市场政治体制来保证。因此,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与保护产权,那么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与保护人权。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既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又是空间上的并列关系,也是层次上的升华关系。其中,从以产权为核心到以人权为核心,集中体现了这种升华。升华,既是提升也是深化——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形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低层本质到高层本质的深化。如果把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也仅仅定位成产权的明确与改革,那么就是以微观经济吞并宏观经济,是一种市场原教旨主义与庸俗经济学;其结果,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权却得不到保障,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无法建成。人权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合理化的界限。如果把市场化改革理解成一切向钱看,居民作为生存基本条件的合理居住用地要有偿使用、高价使用,在住房商品化、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价格合理上胀名义下损害人民的基本利益,就是在改革的名义下对人权的侵犯。主流经济学家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打看发展经济、尊重产权的旗号,却干着剥夺人权的勾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侵犯人格权与发展权;两极分化:侵犯生存权与发展权;医疗产业化:侵犯生存权;教育产生化:侵犯发展权;城乡差别:侵犯发展权。实际上,真正的产权改革,保护产权与保护人权是一致的,侵犯人权的产权改革是产权改革的异化。在国有土地拍卖、国有企业MBO中,往往是打着产权改革的旗号,用地方政府、少数人的小部分产权,来侵犯甚至侵吞全国大多数人的产权。这种产权改革的异化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脱节造成的。
为使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致异化,必须把改革看成系统工程,把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看成是改革系统的两个对称的基本层面。如果为产权改革而产权改革,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为此首先要端正改革的指导思想,用正确的经济学理论作指导,抛弃市场原教旨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经济学。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消除产权改革中的异化,从保护人权的高度、建设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角度使产权改革健康发展。
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构成来看,保护人权,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人的一切活动的目的,包括改革,都是为了人,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各种权利;只有满足人的各项合法权利,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满足人的权利的手段。法律关系只是体现产权关系的直接途径,不是根本途径,更不是唯一途径。
民主与法治才是人的发展权的保障,也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途径。
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是手段,人类发展指数、幸福指数是目的,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是系统工程,建设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是系统工程,作为其核心的人权建设也是系统工程。人权建设系统工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权世界观;人权方法论;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市场经济与中国人权;知识经济与中国人权;科学发展观与中国人权;人的全面发展与中国人权;意识形态与中国人权;法制建设与中国人权;民主建设与中国人权;社会保障制度与中国人权;国家主权与中国人权。如果把人权工程看成是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实现以人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发展,把“以人为本”的口号落实到实处,那么就会减少改革的盲目性,提高改革的自觉性、系统性、有序性,使改革与发展相向而行。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价值规律而非价格规律是经济学的核心规律。以经济为中心是以再生生产力为中心而非以钱为中心,经济发展是价值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再生生产力的发展、中国人民创新能力的发展而非GDP数字增长。从现象看经济发展是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从本质看经济发展是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加不仅是高楼林立,先进生产力快速发展应落实为社会资源可再生能力、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与人民生活状况确实改善,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改革开放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提高、进一步提高、再进一步提高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
先进生产力就是再生生产力。再生生产力是再生型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改革开放发展是提高再生生产力的系统工程。改革开放是手段,发展是目标。发展之所以不同于增长,就是因为发展是系统工程,是通过建设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建构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相对称、公平与效率相一致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是改革开放发展的途径与方向的浓缩;改革开放发展的途径与方向,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展开,它们以主客体的对称运动过程为基础。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方向、途径与过程共同组成了对称的系统工程。对称的系统工程就是提高再生生产力使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
提高再生生产力的改革与发展应该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什么是发展?发展是社会全面的进步,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进步、人的素质提高与德智体能全面提升,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相对于增长而言。增长狭义指的是按GDP来计算的国民收入提高、经济总量增加、经济规模扩大。增长是直线的,发展是系统的、对称的、全面的。发展是价值的发展不是金钱的增长,是效益的发展不是效率的增长,是全面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增长,是辨证的发展不是线性的增长。发展是人和自然、人和社会、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对称、和谐、协调、融合与可持续进步。发展模式即发展的目标、方法与途径。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知识的功能化与社会的经济化,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逐步趋同,GDP增长已经不能全面真实反映经济增长,即使经济增长也离不开社会的整体发展;用GDP来计算经济增长、衡量社会发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新常态经济把增长放在发展中定位,用增长促发展,用发展促增长,用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包容GDP 增长。
从量化指标来看,发展包括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提高。实践证明,GDP增长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并不天然一致,既存在相向而行、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存在逆向而行、此消彼长的关系。改革带来的GDP增长指数提高是否红利,不是看GDP增长指数提高本身,而是看GDP增长指数提高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一致。
如果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GDP增长指数提高与我国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不一致,那么就应该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之一致起来;只有改革开放带来的我国GDP增长指数提高与我国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提高方向一致,我们才可以说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人类发展指数指国民素质提高程度、国民主体性提高程度,即国民总体上自我意识—自我设计—自我控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指标。人类发展指数决定国民创意—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基础。人类发展指数受制于社会发展指数。
社会发展指数指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是社会生态的综合指标。社会发展指数制约人类发展指数,也决定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每个人的自我实现不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障碍而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前提时,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语),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社会发展指数,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符合理想的社会发展指数的社会。
社会福利指数即社会总的福利水平。什么是福利,什么是福利国家,什么是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在不同的经济学范式中有不同的解读。在配置经济学看来,福利就是可计量的效用的增加;福利国家就是国家总的效用的增长,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保障制度为主体,政府保证所有公民享有最低标准的收入、营养、健康、住房、教育和就业机会。“全民保障”、“全民医疗”、“人民福利”,是西方福利国家的典型模式。“效用”,是配置经济学范式中福利经济学的核心范畴;通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国家总的效用增长;二次分配,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渠道;效用的增加,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方式。在再生经济学看来,福利是在再生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人们生活效益包括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增长。人们不仅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与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生存权保障,而且有发展权保障;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统一起来的核心是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效益”,是再生经济学范式中福利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一次分配,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渠道;效益的增加,是实现福利的主要方式。从历史上看,在配置经济学中,实现福利,首先要经过完全自由竞争你死我活弱肉强食经济周期波动的血与火的洗礼,才能把蛋糕做大;福利只是对一次分配不公的某种程度的补偿。在再生经济学中,实现福利,一开始就应该和谐竞争平等竞争充分竞争,通过贡献与索取的对称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二者逻辑与历史、理论与现实差别的根源,在于市场核心机制的不同。前者不管怎样改头换面,都万变不离其宗,改变不了其价格经济学的本质。后者的逻辑与历史,是价值规律的展开——人的幸福感的增强,才是最大的效益与最大的福利。每个人福利最大化的国家,就是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指数就是社会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综合指标。
幸福指数:从宏观来看,幸福指数指社会总的幸福感程度。从微观来看,幸福指数指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即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有效收入
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 有效支出
(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
平等指数
非收入效益 和谐指数
安全指数
环境指数
……
改革开放发展的目标,就是建立高人类发展指数、高社会发展指数、高社会福利指数、高幸福指数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目标应该是建立宏观与微观相对称、效率与公平相一致的再生型与福利型国家,而不仅仅是经济总量最大、GDP数量最高的国家。如果把经济总量与GDP数量作为目标,其结果很可能是把我国搞成经济总量与GDP数量的巨人,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侏儒。在再生型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民经济系统,就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
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从宏观层次来看,就是以主客体的对称运动过程为基础,以建立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为途径,以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对称、公平与效率的一致为方向,以提高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为系统功能的经济形态;从微观层次来看,就是以人权为核心,以对策为经济主体的一般行为方式,以对称为经济发展的一般平衡方法,以再生型经济为经济发展的一般模式,以系统经济为经济发展的整体结构,以价值机制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以效益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以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的基础,以社会发展为经济发展的标志。从横向社会部门结构来看,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就是
非GDP部门的权重高于GDP部门的社会系统。
GDP部门是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企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部门。GDP部门是国民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
非GDP部门是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不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为社会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学术刊物、出版社、学校、医院、文化艺术新闻单位、社会保险救济部门、社会团体等,在国家部门分类中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大类。非GDP部门一般为非盈利部门。非GDP部门是国民非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
收入效益是人的货币收入和生活质量提高综合指数二者间的相关系数,或人的货币收入能给人的生活质量带来实际提高的程度。老百姓“收入效益”的提高才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准。
收入效益=收入生活效益(有效收入,有效支出)。
非收入效益指实际货币收入以外的效益。
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 。
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再生型与福利型是一个整体;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就是以再生型经济模式为基础、福利型国家为目标的国民经济体系。从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社会结构组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带来的GDP增长,应该通过再生生产力的提高来实现,而不是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如果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GDP高速增长,将在使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使人们的非收入效益减少,幸福感降低。而且由于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来实现的GDP高速增长只是GDP增长参照系的转变,社会财富与人们的收入效益并没有实际增加甚至减少(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这样的GDP高速增长不但使人们的非收入效益减少,而且使人们的收入效益减少,从而幸福感降低。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名义收入增加幸福感不升反降的根本原因。同时,由于非GDP部门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将造成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下降的后果,这不但使人民的幸福感降低,而且造成社会发展程度的后退。这样的改革与发展背道而驰,增长与发展背道而驰。
所以,如果把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把非GDP部门转变为GDP部门带来的GDP高速增长看成改革的红利,甚至因此得出改革本身就是最大红利的结论,那么这样的改革带来的增长与发展不是相向而行,而是反向而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要对改革拨乱反正,在确立价值机制是市场核心机制的前提下,把增长纳入发展的轨道,用发展包容增长,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停止把社会所有公共、公益服务部门都进行产业化、企业化改革的做法,恢复教育、医疗的公益服务功能与住房的基本社会保障功能,把司法部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增长与发展相向而行,首先要改变迄今为止指导改革的经济学范式,用再生经济学代替配置经济学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再生经济学是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理论依据。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与以配置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分属不同的经济学范式。我把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称为再生型福利经济学,以配置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福利经济学称为配置型福利经济学。分属不同的经济学范式的福利经济学,有不同的福利经济学原理。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要素、结构与功能,就是再生型福利经济学原理的展开。
配置经济学的本质,是通过出卖资源来发展经济,再生经济学的本质是通过提高人的主体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来发展生产力。前者的理论范式及与之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现为以“物权”为中心;后者的理论范式及与之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现为以“人权”为中心。因此,是以人权为中心还是以物权为中心的政策法规分歧背后,是不同经济学范式的分野。主流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物权,与他们对人权的漠视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与其说是因为他们拥有深厚的、“原汁原味”的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功底,还不如说是他们囿于配置经济学的范式使然。
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本质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再生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发展先进生产力——再生生产力为目标的再生型、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必须以人权为中心。重视人权、以人权为中心,不仅仅是道义的诉求,而且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执政理念的政策保证。 “人权”概念,是“以人为本”概念的具体化、现实化、可操作化。如果说,造成再生型经济与配置型经济本质区别的根本原因是人的主体性,那么造成福利型与货币型经济系统区别的根本所在,在于人权。如果说,产权(物权是产权的一种。产权除了物权,还有知识产权与劳动力产权)的后面是人权,那么人权的后面是平等。人权问题,不是先富后富、穷人富人的关系问题,而是平等不平等的关系问题。平等,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来形成,通过市场政治体制来保证。因此,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与保护产权,那么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明确与保护人权。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既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又是空间上的并列关系,也是层次上的升华关系。其中,从以产权为核心到以人权为核心,集中体现了这种升华。升华,既是提升也是深化——是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形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低层本质到高层本质的深化。如果把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也仅仅定位成产权的明确与改革,那么就是以微观经济吞并宏观经济,是一种市场原教旨主义与庸俗经济学;其结果,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权却得不到保障,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无法建成。人权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合理化的界限。如果把市场化改革理解成一切向钱看,居民作为生存基本条件的合理居住用地要有偿使用、高价使用,在住房商品化、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价格合理上胀名义下损害人民的基本利益,就是在改革的名义下对人权的侵犯。主流经济学家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打看发展经济、尊重产权的旗号,却干着剥夺人权的勾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侵犯人格权与发展权;两极分化:侵犯生存权与发展权;医疗产业化:侵犯生存权;教育产生化:侵犯发展权;城乡差别:侵犯发展权。实际上,真正的产权改革,保护产权与保护人权是一致的,侵犯人权的产权改革是产权改革的异化。在国有土地拍卖、国有企业MBO中,往往是打着产权改革的旗号,用地方政府、少数人的小部分产权,来侵犯甚至侵吞全国大多数人的产权。这种产权改革的异化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脱节造成的。
为使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致异化,必须把改革看成系统工程,把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看成是改革系统的两个对称的基本层面。如果为产权改革而产权改革,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为此首先要端正改革的指导思想,用正确的经济学理论作指导,抛弃市场原教旨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经济学。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消除产权改革中的异化,从保护人权的高度、建设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的角度使产权改革健康发展。
从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的构成来看,保护人权,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人的一切活动的目的,包括改革,都是为了人,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各种权利;只有满足人的各项合法权利,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满足人的权利的手段。法律关系只是体现产权关系的直接途径,不是根本途径,更不是唯一途径。
民主与法治才是人的发展权的保障,也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途径。
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是手段,人类发展指数、幸福指数是目的,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是系统工程,建设再生型与福利型国民经济系统是系统工程,作为其核心的人权建设也是系统工程。人权建设系统工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权世界观;人权方法论;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改革开放与中国人权;市场经济与中国人权;知识经济与中国人权;科学发展观与中国人权;人的全面发展与中国人权;意识形态与中国人权;法制建设与中国人权;民主建设与中国人权;社会保障制度与中国人权;国家主权与中国人权。如果把人权工程看成是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实现以人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发展,把“以人为本”的口号落实到实处,那么就会减少改革的盲目性,提高改革的自觉性、系统性、有序性,使改革与发展相向而行。
陈世清:对称经济学 术语表(十三)(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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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7 10:54 | by admin ]
2016/08/07 10:54 | by admin ]
陈世清:对称经济学 术语表(十三)
人类发展指数 国民素质提高程度,或国民主体性提高程度,即国民总体上自我意识—自我设计—自我控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指标。人类发展指数决定国民创意—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基础。人类发展指数受制于社会发展指数。
社会发展指数 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是社会生态的综合指标。社会发展指数制约人类发展指数,也决定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每个人的自我实现不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障碍而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前提时,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语),所以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社会发展指数,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符合理想的社会发展指数的社会。
社会福利指数 即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在再生经济学看来,福利是在再生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人们生活效益包括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增长。人们不仅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与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生存权保障,而且有发展权保障;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统一起来的核心是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福利指数是社会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综合指标。
幸福指数 从宏观来看,幸福指数指社会总的幸福感程度。从微观来看,幸福指数指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即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有效收入
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 有效支出
(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
平等指数
非收入效益 和谐指数
安全指数
环境指数
……
GDP部门 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企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部门。GDP部门是国民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
非GDP部门 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不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为社会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学术刊物、出版社、学校、医院、文化艺术新闻单位、社会保险救济部门、社会团体等,在国家部门分类中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大类。非GDP部门一般为非盈利部门。非GDP部门是国民非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
对称型调控 对称型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结构对称发展。对称型调控着眼于经济结构的对称态。对称型调控用增量化解存量,不承认经济过热现象。
均衡型调控 均衡型调控就是用均衡手段而非对称手段进行周期性调控,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经济周期性增长。均衡型调控着眼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均衡型调控靠去产能去库存化解存量给“经济过热”降温。
智慧经济 创新性知识在知识中占主导、创意产业成为龙头产业、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经济形态,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经济形态。智慧经济形态由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组成,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使创新驱动由增长方式上升为经济形态。
中国经济学 中国人根据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对称逻辑思维方式创立的具有高度原创性的新的经济学范式,在理论基础、体系结构、实践功能方面同现有的西方经济学流派有本质的不同;既反映人类一般经济规律、又反映中国经济特殊规律,能有效解释中国经济现象、指导中国经济发展、成为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理论基础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在全球化时代,中国经济学应是西方经济学合乎逻辑的发展,是对后者的相容和超越;中国经济学代替西方经济学成为人类经济学的主流,是通过空间交替展示时间之矢的人类经济思想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国经济学是东方经济学的代表,也是东方经济学的典型形态。中国经济学是范式概念,而不仅仅是地域概念,对称、非线性、复杂系统论是中国经济学范式的基本特征。中国经济学范式就是对称经济学范式。改革开放以前在中国推行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国流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都不是中国经济学;仅仅提出建构中国经济学的设想,而没有形成中国经济学范式和体现中国经济学范式的经济学体系,也不是中国经济学。
悖论 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形式逻辑普适性绝对化即把形式逻辑当做思维方式。所有悖论都是因形式逻辑思维方式产生,形式逻辑思维方式发现不了、解释不了、解决不了的逻辑错误。所谓解悖,就是发现、纠正悖论中的逻辑错误。要真正解悖只能靠对称逻辑。只要运用对称逻辑,没有一个悖论无解。
矛盾逻辑 ①研究人的认识从知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的思维规律的学说,包括分析与综合两种类型、两个阶段。分析是从感性具体到理性抽象,综合是从理性抽象到理性具体。矛盾逻辑是辩证逻辑的初级阶段,是形式逻辑向对称逻辑转化的中间环节。②矛盾逻辑也指逻辑矛盾,即违背形式逻辑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经济学起源 人类经济学起源于中国古代以经世致用为代表的价值观,均富、损有余而补不足为代表的平等观,交相利、义利统一为代表的生产关系观,通功易事为代表的贸易观,农本工商末为代表的产业观等等早期经济思想。中国古代早期经济思想虽然比较零散,分见于不同的思想家,但从综合来看比斯密《国富论》更完整系统,包含了人类经济思想发展的所有萌芽;从人类经济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包括斯密《国富论》在内的所有西方经济学都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抽象发展。中国古代早期经济思想和后来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学实现更高层次的综合、建构人类一般的科学经济学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人类发展指数 国民素质提高程度,或国民主体性提高程度,即国民总体上自我意识—自我设计—自我控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指标。人类发展指数决定国民创意—创新—创造—创业能力,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基础。人类发展指数受制于社会发展指数。
社会发展指数 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是社会生态的综合指标。社会发展指数制约人类发展指数,也决定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每个人的自我实现不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障碍而是其他人自我实现的前提时,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语),所以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一种理想状态的社会发展指数,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符合理想的社会发展指数的社会。
社会福利指数 即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在再生经济学看来,福利是在再生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人们生活效益包括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增长。人们不仅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与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生存权保障,而且有发展权保障;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统一起来的核心是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福利指数是社会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综合指标。
幸福指数 从宏观来看,幸福指数指社会总的幸福感程度。从微观来看,幸福指数指每个人的幸福指数即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幸福指数(人们对自身生活质量的满意度)=生活效益(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效益=非收入生活效益(自由指数,平等指数,和谐指数,安全指数,环境指数,……)
有效收入
收入效益
幸福指数 有效支出
(生活效益) 自由指数
平等指数
非收入效益 和谐指数
安全指数
环境指数
……
GDP部门 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企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部门。GDP部门是国民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
非GDP部门 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流动不成为GDP统计数据源的部门,主要指为社会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学术刊物、出版社、学校、医院、文化艺术新闻单位、社会保险救济部门、社会团体等,在国家部门分类中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大类。非GDP部门一般为非盈利部门。非GDP部门是国民非收入效益的主要来源,在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幸福指数中占有比GDP部门更高的权重。
对称型调控 对称型调控就是用对称手段而非均衡手段进行反周期调控,通过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结构对称发展。对称型调控着眼于经济结构的对称态。对称型调控用增量化解存量,不承认经济过热现象。
均衡型调控 均衡型调控就是用均衡手段而非对称手段进行周期性调控,通过政府干预实现经济周期性增长。均衡型调控着眼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均衡型调控靠去产能去库存化解存量给“经济过热”降温。
智慧经济 创新性知识在知识中占主导、创意产业成为龙头产业、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经济形态,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经济形态。智慧经济形态由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组成,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使创新驱动由增长方式上升为经济形态。
中国经济学 中国人根据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对称逻辑思维方式创立的具有高度原创性的新的经济学范式,在理论基础、体系结构、实践功能方面同现有的西方经济学流派有本质的不同;既反映人类一般经济规律、又反映中国经济特殊规律,能有效解释中国经济现象、指导中国经济发展、成为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理论基础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在全球化时代,中国经济学应是西方经济学合乎逻辑的发展,是对后者的相容和超越;中国经济学代替西方经济学成为人类经济学的主流,是通过空间交替展示时间之矢的人类经济思想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国经济学是东方经济学的代表,也是东方经济学的典型形态。中国经济学是范式概念,而不仅仅是地域概念,对称、非线性、复杂系统论是中国经济学范式的基本特征。中国经济学范式就是对称经济学范式。改革开放以前在中国推行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国流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都不是中国经济学;仅仅提出建构中国经济学的设想,而没有形成中国经济学范式和体现中国经济学范式的经济学体系,也不是中国经济学。
悖论 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形式逻辑普适性绝对化即把形式逻辑当做思维方式。所有悖论都是因形式逻辑思维方式产生,形式逻辑思维方式发现不了、解释不了、解决不了的逻辑错误。所谓解悖,就是发现、纠正悖论中的逻辑错误。要真正解悖只能靠对称逻辑。只要运用对称逻辑,没有一个悖论无解。
矛盾逻辑 ①研究人的认识从知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的思维规律的学说,包括分析与综合两种类型、两个阶段。分析是从感性具体到理性抽象,综合是从理性抽象到理性具体。矛盾逻辑是辩证逻辑的初级阶段,是形式逻辑向对称逻辑转化的中间环节。②矛盾逻辑也指逻辑矛盾,即违背形式逻辑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经济学起源 人类经济学起源于中国古代以经世致用为代表的价值观,均富、损有余而补不足为代表的平等观,交相利、义利统一为代表的生产关系观,通功易事为代表的贸易观,农本工商末为代表的产业观等等早期经济思想。中国古代早期经济思想虽然比较零散,分见于不同的思想家,但从综合来看比斯密《国富论》更完整系统,包含了人类经济思想发展的所有萌芽;从人类经济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包括斯密《国富论》在内的所有西方经济学都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抽象发展。中国古代早期经济思想和后来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学实现更高层次的综合、建构人类一般的科学经济学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