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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既得利益集团+资本+操控话语权是瓦解社会主义的社会基础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四十一)@全国人大

既得利益集团+资本+操控话语权足以形成操控舆论、操纵社会走向、瓦解社会主义社会基础的完整体系。

陈世清:任何特权都是腐败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四十)@全国人大

之所以任何特权都是腐败,是因为任何特权都是建立在侵犯人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建立在背离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建立在违背宪法的基础上;任何特权,都会衍生、延伸出其他一切腐败。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深度反腐,就必须彻底完全消灭一切特权。

陈世清:资本操控水军带节奏炒作背后必是官商勾结系统腐败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九)@全国人大

任何资本操控的水军带节奏炒作(包括网暴)背后必定是官商勾结系统腐败,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互联网时代彻查资本操控水军带节奏炒作(包括网暴)背后的腐败是反腐败的必要措施。


陈世清:人民的发展权空间由社会发展规律决定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八)@全国人大

人民的发展权空间大小由社会发展规律决定,直接由宪法法律法规决定,不由既得利益集团的心理平衡标准决定。根据既得利益集团的心理平衡标准制定的、没有宪法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决定人民发展权空间大小、压缩中国人民发展空间的依据。以没有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决定人民发展权空间大小、压缩中国人民发展空间的依据,其产生的一切社会后果,均应该由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承担。

陈世清:不要让国家赔偿变相成为腐败所得的转移支付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七)@全国人大

既然任何行政侵犯人权后面的深层原因、根本原因都是腐败,那么就应该把行政维权和反腐败有机结合,用腐败所得赔偿行政侵权所失。不要让国家赔偿变相成为腐败分子腐败所得的转移支付,让纳税人为腐败分子腐败所得买单。行政案件调解往往是给行政腐败软着陆提供合法性空间,必须禁止行政案件以调解为名用国家赔偿为腐败分子洗钱,必须撤销行政案件可以调解的法条,恢复行政案件不可调解的法条。行政案件该移交刑事部门的,法院必须马上直接移送;拒绝马上直接移送的,必须追究有关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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