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什么是真的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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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 17:39 | by admin ]

陈世清:什么是真的真博士?
能写出真正的博士论文的博士就是真的真博士。
什么是真正的博士论文?真正的博士论文,就是典型的、规范的、不可证伪的、真正的科学论文。
靠官学勾结、权学交换、没有上过博士课程获取的博士固然是真的假博士,仅仅靠“攻读博士学位”读完完整博士课程的“博士”照样是真的假博士。只有能写出真正的博士论文的博士才是真的真博士。能写出真正的博士论文,既是真的真博士的必要条件,也是真的真博士的充分条件。
附: 朱鲁子:应该说,中国的博士99%是“真的假博士”
朱鲁子:应该说,中国的博士99%是“真的假博士”
刚刚看到《博客中国》在讨论当下中国博士的真假问题。这是个关系到对当下教育质量的评价的好话题。但我认为,《中国的博士99%都是假的!》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一个“假命题”,它有误导公众之嫌,需要“辨伪”。作为一个“博士”,我想作为“当事人”插一句话。
《理论与现代化》常务副主编宋奇先生常年给天津的一些报刊开专栏,他的很多思想都是相当有穿透力的,他前几年就在专栏中专门讨论过现在的文凭真假问题。他有一个说法是很辩证的:“假的真文凭”和“真的假文凭”。我想,用他的这个说法来讨论当下中国博士的真假问题可能比较恰当。这就是,当下中国的博士,99%是“真的假博士”。此话怎讲?
其实,若做实际的具体调查,当会发现,现在的博士们多数修满了“学分”,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由国家认可的正规院校通过合法程序颁发了博士学位的。所以,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而言,这些博士无疑都是“真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抛开了“程序正义”而只问“实质正义”,即只问博士的“实际水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也仅仅限于这个“实质正义”的问题上,我基本上同意《中国的博士99%都是假的!》这篇文章的观点,即,中国的博士99%都是“假的”。(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也属于这99%之内。理由是,……)
因此,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国的博士99%是“真的假博士”。
http://net.blogchina.com/blog/article/397647
陈世清:学历化博士不具备学术评价的话语权 ——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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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10:00 | by admin ]

陈世清:学历化博士不具备学术评价的话语权
——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
人生下来只是无知,但不愚蠢,人的愚蠢是后天的教育造成的。——罗素
学校的理想是:不要让任何一个在智力方面没有受过训练的人进入生活,愚蠢的人对社会来说是危险的,不管他们受过哪一级的教育。——叶圣陶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六)
1、 打掉科班思维方式的嚣张气焰,消除科班思维方式的消极影响,树立正确的科学思维方式。
2、 打掉真的假博士的嚣张气焰,确立正确的博士培养模式,训练有原创能力与科学素质的真的真博士。
3、 证伪“博士人才论”、“博士必备论”、“博士标准论”、“博士标配论”、“博士优越论”、“博士水平不可超越论”,解构以博士学历为核心的人才体系,建构健全国家正常的以学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评价体系、人才使用体系、人才待遇体系。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五)
真的假博士一方面披着“博士”外衣,另一方面又极度缺乏科学素质,大量的真的假博士流到社会已经对社会学术风气、社会大众的整体素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他们的诸如反民科一类的低素质言行已经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揭露批判他们,将使他们的社会负能量降低到最低限度。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四)
根本不具备博士学力与科学素质的真的假博士源于我国学位学历不分、学历化课程化的“攻读博士学位”的应试教育博士培养模式,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可以推动根本改变我国博士培养模式,并举一反三推动根本改变我国教育体制与人才体制,建立健全我国的国民学力体系、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三)
真的假博士一波又一波的反民科浪潮说明,真的假博士已经成为我国科学发展的阻力军。只有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剥夺他们披着博士外衣的话语权,才能排除干扰我国科学发展的阻力,使我国科学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二)
反民科的本质是反原创,真的假博士一波又一波的反民科浪潮将严重冲击我国的国民学力体系、国民创新体系与国民创业体系。
陈世清:为什么要揭露批判真的假博士?(一)
由不负责任的学历化博士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根本不具备科学素质、博士学力与科研能力的真的假博士发动、以真的假博士为主体的一波又一波声势浩大的反民科浪潮已经严重危及我国的文化、政治、经济安全。
陈世清:此次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经济学意义(二十八) ——开发国内市场靠投资还是发钱的不同经济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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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0:03 | by admin ]

陈世清:此次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经济学意义(二十八)
——开发国内市场靠投资还是发钱的不同经济学范式
在以对称平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对称经济学看来,开发国内市场靠扩大投资,靠扩大投资基础上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人民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持续提高人民消费能力。
在以一般均衡理论、需求供给定律为理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看来,开发国内市场靠发钱,靠发钱基础上一时扩大消费。
前者是开源疏流,良性循环,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后者是本末倒置,竭泽而渔,糊弄公众,哗众取宠,欺世盗名,沽名钓誉,祸国殃民。
投资和消费的关系是本和末、源和流的关系。消费肯定是经济增长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生产自动化程度提高,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也将越来越高。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本来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幸福经济就是人民获得感满意度提高、社会幸福指数提高、使人民普遍感到幸福的经济形态,但这和“消费拉动经济”不是一回事,和发钱拉动经济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学历争议案诉讼 凸显教育发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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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09:25 | by admin ]

学历争议案诉讼 凸显教育发展瓶颈
时间:2015-05-27 17:00:42 作者:编辑:李雅茹 来源:中国贸易报 查看:2103 评论:0
内容摘要:学历争议案诉讼凸显教育发展瓶颈——中国职业教育制度期待探索
由于无法通过法定信息公开途径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定的关于教授应聘条件的合法依据,我国知名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教育部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公开相关规定的法律依据。
学历争议案诉讼 凸显教育发展瓶颈——中国职业教育制度期待探索
由于无法通过法定信息公开途径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定的关于教授应聘条件的合法依据,我国知名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教育部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公开相关规定的法律依据。2015年5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代理律师为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韦强律师。
基本事实情况
据韦强律师介绍,知名经济学家陈世清先生1978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政治成绩均列福建省第一,总分比本科第一批录取线高20多分,按高考正常录取程序能被大学录取,但由于福建省委党校在当年高考生中浑水摸鱼招生,采取欺骗蒙蔽的方法抢在高校录取前非法招收陈世清先生,致使陈世清先生无法按国民教育系列的渠道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福建省委党校在当年高考生中非法招生,陈世清先生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尽管如此,陈世清先生在多年的工作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搞研究,取得大大超过博士和北大清华现有教授水平的学术成果(可在网上查到)。
近年陈世清先生在拟申请博士学位与应聘北大清华教授时,被北大清华有关部门告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必须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且获得国家级奖项;应聘北大清华教授必须有博士学位,不少科系规定必须是世界顶级名校毕业博士,必须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论文。陈世清先生认为北大清华上述规定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也没有科学根据,同时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学历、学位不是获得学识的必要环节,不是学术的必要前提,不是学术评价的必要参照;“世界顶级名校”、“国际顶级刊物”都是内涵模糊的概念,“世界顶级名校”毕业、“国际顶级刊物”发表文章不是学术水平最高标准,也不是学术评价的终极标准,北大清华上述规定有内部人以高校自主办学为名,通过用学历评价代替学术评价用自身标准制造门槛垄断学术评价话语权与国家学术教育公共品资源不当竞争、不当得利的嫌疑,不但违背宪法而且违背科学发展规律,严重阻碍了我国科学的发展与北大清华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所以陈世清先生于2014年5月11日分别发函北大、清华,要求对上述规定的合法性依据予以公开,但一直未收到北大、清华的正式答复。
由于学位授予与大学教师聘任是国家授权行政行为与公共服务行为,北大、清华作为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上述信息公开要求不予置理,系行政不作为,并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公众对国家学术教育公共品资源的配置使用是否科学公平合理的知情权。北大清华的上级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36、37条及其他相关条款,陈世清先生于2014年7月20日发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要求对北大清华的行政不作为作出行政复议。教育部于2014年7月22日复函称陈世清要求北大清华公开的信息不属于高等学校信息的范畴,在形式上不符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北大清华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方式方法渠道,未对陈世清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出实质性的行政复议决定。陈世清先生认为,要求北大清华公开的信息均属于高校信息公开的范畴,陈世清先生作为申请人无论是要求北大清华公开高校信息还是要求教育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内容和形式上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教育部所谓的北大清华在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方面的特殊要求不能抗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以教育部必须对陈世清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实质性的行政复议决定。在万般无奈之下,陈世清先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依法公开相关规定的法律依据。
申诉的基本情况
教育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辩解说高校颁发学位与招聘教师属于高校自主办学权限,无义务公开相关信息,教育部也无权利要求高校公开相关信息。陈世清认为,北大清华作为中国最高学府,其教师聘任条件与学术评价标准对全国其他高校有示范引领作用,因此北大清华聘任教师属于公共服务范围,其运作模式、招聘教师条件依据等相关信息必须公开;国家对北大清华实行巨大的资源倾斜,北大清华是否能出真正的成果,出了什么样的成果,纳税人有知情权。由于北大清华所制定的莫名其妙的条件,使自己第一流的成果无法在北大清华这个平台得到推广,同时却使大量有“世界顶级名校博士”头衔、能够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文章、能够讲一口流利英语的二三流乃至不入流的学者得以占据,使社会话语权分配“劣币驱逐良币”,使社会处于严重的前沿知识信息不对称状态,从而对社会发展造成误导。这不但对自己不公平,而且对社会不公平。韦强律师则认为,根据有关法规,高校人事聘用条件及其依据也属于法定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案引发的思考及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深远意义
离开了学历学位参照是否就无法评价一个人的真实学术水平?衡量一个人真实学术水平的标准是什么?所毕业院校的排名?发表论文刊物的“级别”?论文引用率?还是——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
据了解,由于和就业、职称、调动、户口等巨大利益挂钩,我国硕士、博士授予中的潜规则,已经逐步在教育产业中形成有巨大寻租空间的“灰色产业”或“第二教育产业”,常艳和她导师的故事只是其中的缩影。国务院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北大清华规定的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实际上阻断了同等学历程序取得博士学位的通道,使国务院学位条例泡沫化。抬高学历贬抑学术,用学历评价代替学术评价,使全社会假学历、假文凭、假学位泛滥,是否是高校中潜规则的显化与强化、延伸与扩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逐步淡化改革开放以前、刚改革开放时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口号和相关政策,在人才体制、学术评价、干部人事制度中唯学历是问,是改革的成果还是社会的退步?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标准合拍,还是中华文化基因的突变、人类文明进程的异化?在党中央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创新创业机会的时代,这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问题。
北京视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子儒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韦强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邬宏威
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健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银生
http://www.fanrongfoods.com/news/?1518.html
陈世清:从课程系统性和知识系统性的本质区别看博士反民科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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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07:04 | by admin ]

陈世清:从课程系统性和知识系统性的本质区别看博士反民科的荒谬
1、 课程系统性是消极的,知识系统性是积极的。
2、 课程系统性是被动的,知识系统性是主动的。
3、 课程系统性是外在的,知识系统性是内在的。
4、 课程系统性是封闭的,知识系统性是开放的。
5、 课程系统性是静态的,知识系统性是动态的。
6、 课程系统性是易逝的,知识系统性是稳固的。
7、 课程系统性是排外的,知识系统性是包容的。
8、 课程系统性是有限的,知识系统性是无限的。
9、 课程系统性是无机的,知识系统性是有机的。
10、 课程系统性是无用的,知识系统性是有用的。
从课程系统性和知识系统性的本质区别可以看出,反民科分子用“攻读博士学位”读出来的博士学历的课程系统性对抗打压民科的知识系统性是狂妄自大不自量力蚂蚁缘槐蚍蜉撼树自欺欺人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