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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农业经济都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然而恰恰在这个重要的领域,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经济学、价格经济学范式失灵。
    按照新自由主义的完全价格竞争理论,按目前的粮食价格,农田拿去种田生产商品粮是次优选择或非优选择,只有拿去搞房地产开发才是“帕累托最优”、效率最大化,也即他们所谓的“优化配置”;除非农产品涨价到农田产粮收益与盖商品房收益持平。新自由主义制度经济学家总是把使用权与所有权混为一谈;按他们固有的思维方式,他们毫无疑问会把新一轮农村改革、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政策解读成土地私有化。因此,他们会认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刚好是为他们上述理论在实践中推广扫清政策障碍。在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支配下,在地方政府利益驱动、官商勾结、有组织的威逼利诱下,无组织、低文化农民的所谓“自愿”将只是政策制定者的一厢情愿,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不可避免,农田将被逐步地、然而却是快速地蚕食,我国耕地面积将进一步急剧减少,从而违背国家政策的初衷。只有明确的土地国有化才能堵塞此类由理论偏差引发的政策漏洞。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如果采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热衷、鼓吹的完全竞争、价格调节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只能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包括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才能得到根本解决。舒尔茨、刘易斯等经济学家虽然看到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思路,但由于他们的分析框架是价格经济学,所以他们提出的方案也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用五度空间方法与人类二次创业理论,对现代农业合理定位,用国家宏观调控方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这在任何国家都一样,只不过在中国转型时期,这个问题更突出而已。但解决问题的思路与程序同其他国家并无本质不同。



注:阿瑟•刘易斯,英国经济学家,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对经济发展研究方面作出了先驱性工作。刘易斯对发展经济学的主要贡献在于他最早提出了两个用以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二元结构发展模式,阐述和说明了经济发展的过程和途径,解释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决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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