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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吗

[不指定 2010/04/27 17:10 | by admin ]
      房地产业只是GDP总量的增长点,但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增长点。各地之所以把房地产业作为地方经济支柱产业,是由于房地产是各地GDP增长的支柱产业:1、可以通过开发房地产出卖土地资源,出卖土地可以便捷地、多快好省地增加GDP总量;2、房子是中国人传统观念中最大的生活必需品,如再通过“土地不可再生”因而“房价只升不降”这一符合人的直观的神话的炒作,可以快速大量地聚集资金,快速增长GDP总量;3、房地产业低技术含量、高资金流动的特点,可以为大小官员们权力寻租提供最大的空间。所以房地产是GDP总量的支柱产业、各地政府政绩的支柱产业、各级官员追名逐利的支柱产业,但决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讲,基本建设(交通、水利、绿化、能源与信息输送、保障性粮食生产、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新材料合成)才是支柱产业。“房地产”的要害在“房”不在“地”, “房地产开发”的要害在于用房产开发带动地产开发而不是地产开发带动房产开发,造成权力垄断、权力寻租与两极分化,并由此造成土地开发的异化。把房地产定位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舍本求末,与基本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一旦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高度发达,人们完全可以在家里办公,由此完全可以把房子盖在远郊山上,享受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亭台楼阁、花前月下、夜夜闻啼鸟、春眠不觉晓、幽静浪漫的田园诗般的生活。所以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一个错误的战略决策。而一旦把基本建设作为支柱产业,多少钱都可以放进去,何来流动性过剩?一方面陷入所谓“流动性过剩”的困境,另方面大叫“经济过热”要急刹车,是一个悖论。此悖论通过宏观调控不力、决策失误、结构失衡而转变为悖境。
    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讲,应该是基本建设引导房地产,而不是房地产引导基本建设;正好象应该用地产引导房产,而不是房产引导地产。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是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也可以算是一种支柱产业,但房产开发只能算是一种一般的产品经营,和汽车、玩具生产经营无本质不同,不能算是支柱产业。现实上作为房地产业组成部分的地产业由于受房地产商利润驱动而失去土地集约化综合化生态化可再生开发功能,而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因而也不能算是支柱产业。房地产导向是宏观经济微观化的产物,理论基础是配置经济学;基本建设导向是加强宏观调控的结果,理论基础是再生经济学。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是对不同产业政策及其背后的不同经济学范式的检验;以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宏观经济微观化的结果,就是助长投机、形成泡沫、构成周期,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是以基本建设为支柱产业还是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不仅仅是概念之争,而是体现了产业链之间逻辑的与历史的关系,也体现了不同的发展战略。如果以城市化为发展战略,就必须以房地产为支柱;如果以“反城市化”为发展战略,就必须以基本建设为支柱产业。城市化是与工业化相伴随的发展战略,与后工业时代的发展要求似乎不大对称。把房地产作为优先考虑的龙头项目,试图以此来带动GDP的增长,是货币经济学而非发展经济学的产物。
如果说,房地产是支柱产业,那么首先“地”是支柱产业;而地是怎么来的?开发来的。开发有外延和内涵两方面,其中应该是外延开发带动内涵开发。而外延开发,靠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以加速外延开发,而且可以使外延开发转变为内涵开发。
    在土地是否不可再生、房地产供求关系本来面目未被客观揭示之前,只要“理性”的话语权、对“理性”的解析权掌握在少数主流经济学家、房地产商的御用文人手中,所谓“回归理性”只是一句空话。
    房地产只有在真正开发地产、挤掉泡沫、提高人的消费预期——消费信心指数的前提下,才能真正起到推动经济的作用。而高房价政策与房地产泡沫,以及大量耕地被占用,是降低人的消费预期、阻碍经济发展、造成结构失衡的罪魁祸首。高房价通过消费预期危机严重拉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后腿;认为高房价会促进经济发展、以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为幌子,为房地产涨价提供理论依据,只是一场经济骗局。放水养鱼、与民生息、藏富于民,是消除老百姓消费预期危机的根本途径;停止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高房价政策,是与民生息的必要措施。




    本文摘自陈世清著《中国经济解释与重建》,该书近日已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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