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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一切腐败之源,那么最大的司法腐败就是组织与个人以讲政治或“既讲法治又讲政治”为名明目张胆凌驾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君子为国,正其纲纪,治其法度(宋•苏辙《新论下》)。法治中国不是抽象的“宪政”或抽象的“依宪行政”,而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的社会系统工程;法治中国的本质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充分的自由、实质的民主、真正的平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不是西方的特产,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法治中国”不是某个学者、政治家的心血来潮标新立异,不是照搬照套西方政治理念、模仿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产物,也不是民主社会主义的内容,而是建构共产党一元化领导下的多元化监督、从根本上防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腐败、使共产党保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与长期执政的政治保证,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够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性与实证性能够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建成、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关键,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在环节。党建与法制的关系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的“党要管党”,最根本的是使党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但使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而且要使党的各级组织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根据系统论,任何事物作为系统,其“系统质”由其整体决定,而事物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总和。作为共产党,其执政合法性由其先进性决定,其先进性由共产党整体功能决定,不由部分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和党组织决定。某些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腐败、某些党组织包括中央部门系统腐败违法乱纪,本身并不否定共产党的整体先进性与执政合法性,所以共产党没必要为这些党员、党组织的违法乱纪买单。但如果认为处理这些党员、党组织的违法乱纪行为会给共产党抹黑影响共产党执政合法性而以所谓“既讲法治又讲政治”授意法院为某些地方、某些部门党组织的有组织违法犯罪行为网开一面,将上行下效使整个国家法治松弛,法律体系全面土崩瓦解,使共产党因为无法执政而退出历史舞台。中国古代之所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遵循法无例外原则,以使封建王朝江山永固。任何一个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不可能享受治外法权,任何一个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如果违法犯罪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中处置,任何一个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如果犯罪都不要试图以“党的形象”来绑架整个共产党为自己当挡箭牌,任何一级法院以“政治”为由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为地方或部门党组织的违法行为开脱,实际上都是在挖共产党执政大厦的墙角。所以法治就是共产党执政条件下的最大政治,任何一级法院、任何一个法官,都要以严格依法办案作为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严格执法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最根本途径。如果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一切腐败之源,那么最大的司法腐败就是组织与个人以讲政治或“既讲法治又讲政治”为名明目张胆凌驾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最大的反腐败斗争就是杜绝各种权大于法、使法院地方化部门化黑社会化的现象。那种把法治与政治分离开来乃至对立起来、以政治为名架空法律钻法律漏洞打法律擦边球忽悠老百姓让老百姓权利受到侵害后告状无门的说法和做法,在办案中把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某些既得利益集团保护甚至官商勾结、徇私枉法披上“维稳”、“保驾护航”、“讲政治”的外衣,表面上是为党组织留下在法治边缘乃至凌驾法律之上执政的弹性空间,为党的各级组织在执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搬台阶留面子提供缓冲带和免责空间,实际上是扩大错误、使法治后退、激化官民对立,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时无法形成民族凝聚力以致软弱无力,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瓦解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

与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的社会主义法治与人民民主专政也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所谓司法腐败,本质上就是按丛林法则办案,按对强者有利的原则办案;在官民对立、强弱对立、富贫对立中,法院以“维稳”、“保驾护航”、“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名坚定地站在官、强、富甚至黑社会一边,要么明目张胆剥夺老百姓诉权,要么胡乱判案让老百姓打不赢官司,在诸如老百姓遭强拆、拖欠工资此类黑白明显的案件都可以“保驾护航”为由不予立案或判老百姓败诉,甚至黑社会杀人都可以不了了之。实践证明,所谓“保驾护航”,就是保腐败护贪官,保坑蒙拐骗护奸商。这样的政治不但违背了司法公正原则,而且首先违背了人民民主专政原则;之所以违背了司法公正原则,就是因为违背了人民民主专政原则。因为造成官民对立、强弱对立、富贫对立的根本原因,是官欺民、强凌弱、富不仁。法院按丛林法则办案——谁官大站在谁一边,谁钱多站在谁一边,谁势强站在谁一边——不但没有维护社会公正,相反扩大强化社会不公正。最近在美国发生的多起以法治为名的种族歧视、漠视人权事件,也说明了西方法治不是法治的模板。所谓司法公正,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真正的法治,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法治,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不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法治是虚假的法治。人民民主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是灵魂与躯壳、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我国多年来推行的司法保驾护航与维稳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人民民主专政是本质上对立的;为了使共产党不会蜕变为新的统治阶级与剥削阶级、不使社会主义国家法治成为统治阶级与剥削经济维护自己既得利益与统治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就必须坚持以人民民主专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以维权而不是维稳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对司法腐败进行外科手术式的彻底清算,以切实保障司法公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是共产党得以执政的民意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把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以及人类历史上其他社会形态法治区别开来的特殊本质。从人民民主专政到法治中国是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从理念到实际的层层递进关系。法治中国是人类民主理想和民主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真正的、完全的、完善的、严格意义上的人民民主专政。当然目前我国的法制并不完善,但绝不能因为一句“任重而道远”而使实现完善法制的目标遥遥无期。路在脚下;“法治中国”的系统完整性、工程可操作性使建设我国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任重道不远。西方法制不是法制的代名词,西方法制的缺陷不是法制本身的缺陷;正好像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一样。西方法制和法制不能划等号,西方法制不适合中国不等于法制不适合中国,建设法治中国不等于照搬照套西方司法体制。毛泽东在1940年就指出:“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反动派的专政。”十八大报告与修改通过的党章一方面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们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求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活动”,这也实际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与“依法治国”概念统一了起来。从以前的党章规定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到这次党章规定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说明这个统一是个历史过程。“人民民主专政”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的“法治中国”概念有着深刻内涵,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长期以来在“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民主”口号下人民民主权利无法真正得到实现的现实反思的成果,也是18大党章的逻辑结论。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不同,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行政”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是不同的概念。从内涵上,社会主义“依法行政”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宪政”的扬弃。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既是因为我们的理论、道路、制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因为我们的理论、道路、制度是建立在对西方理论、道路、制度的扬弃——取长补短的基础上。没有这种扬弃——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只能是一种“理论自大、道路自大、制度自大”,而且是盲目的自高自大。长期以来我国之所以使人民民主专政与法制脱节,在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同时使法制成为一纸空文,就是因为没有“法治中国”这个概念。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没有法治中国就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专政,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如果说,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法治中国就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称的,二者都是资本主义发展到社会主义的结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有比资本主义更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与更完善的市场经济;而把更完善的法制与更完善的市场经济统一起来的,是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所以,如果说社会主义法制是比资本主义司法体制更高级更先进更完善的法治,那么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主体内容。如果我们透过名词看概念、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么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和目标,社会主义法制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展开和具体表现,也是把人民民主专政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手段和途径。人民民主专政本身需要通过制度、体制设计更加具体,但具体的方向、目标依然是依法执政。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就是通过科学的制度、体制的设计与建构使社会主义法制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道路和途径。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依法行政与人民民主专政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我们国家过去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严重的无视人权、侵犯人权、以权代法、司法腐败现象,既不符合社会主义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特征。那种打着“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号,干着违背宪法的勾当,错不在人民民主专政本身,而在于人民民主专政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把人民民主专政真正落到实处靠的就是社会主义法制。如果我们在理论上把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民主专政对立起来,把社会主义依法行政和资产阶级宪政划等号,那就刚好为敌视人民民主专政的西方自由主义者把违背宪法的账算到人民民主专政头上提供了口实,同时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失去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而误入歧途。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以形成,都是我们党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听取人民意见、反映人民愿望、汲取人民智慧的结果,都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都是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一核心理念的。所以与人民民主专政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中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民主首先是民本。所谓“关注民生”,不是一种仁政,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体现民有、民享、民治的中国民本范儿。现在官民对立这么严重,为了避免对立转变为对抗,政治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建立民意诉求人民参政议政畅通的渠道不可避免。


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来理解。从微观来看,民主集中制可以看成是任何组织生活的原则;从宏观来看,民主集中制可以看成是一个政党乃至整个社会的组织原则。从整个社会来看,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产生、形成、发展、完善的历史,认为中国缺乏民主传统是一种偏见。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粹的民主集中制范儿首先通过民本与专制的统一来体现,其次通过政权更迭来实现——渗透在政权更迭中的主线,仍然是民本思想。在朝代兴跌、帝王更新之间的大大小小的无数次战争,就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民主形式。中国由于对不同宗教的包容性,所以从来没有出现过西方长达一千年中世纪“宗教裁判所”那样的宗教黑暗统治和十字军东征那样清除异端的宗教战争,所有的战争都是为了争夺统治权,最终决定战争胜负与在战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王朝存续时间长短的是民心的向背。正如唐朝开国皇帝李世民讲的:“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何止一个李世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的民本思想是任何一个能够使朝代延续的封建统治者的共识。连明王朝七品芝麻官都知道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硬是把仗势横行的奸相严嵩之妹严氏正法。中国封建专制时代极为严格公平的科举制度通过竞争考试、择优录取,给了每个底层百姓通过自身努力平等竞争进入上层的机会,比起西方的贵族等级制君主赐官制体现了每个人机会平等的原则,而每个人机会平等就是民主。

如果说西方近代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产生作为对西方中世纪黑暗统治的反动而产生的个人主义、自由竞争与形式民主是中国近代所没有的,那么贯穿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一直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共产党反剥削反压迫的社会主义中的“民本”思想也是西方所不具备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在近现代中国各种主义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归根结底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与制度相较其他主义的理念与制度同中国固有的民本范儿更吻合。中国的民本范儿才是社会主义得以扎根的土壤。

中国民主和西方民主的本质区别在于:中国更注重实质民主,西方更注重形式民主。民本是民主的本质,实践证明如果不是以民为本的“民主”很可能只是假的、形式上的民主,只有以民为本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我们之所以说西式民主不适合中国,就是因为西方民主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有钱人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欺骗人民的工具。这说明:民本是形式民主的内容和目的,形式民主是民本的途径和手段。只要是民本,专制也是民主,或形式上的专制实质上的民主;只要是官本、钱本,民主也是专制,或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的专制。所以贯穿民本理念与执政方针的中国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归根结底也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只看到中国成型的封建王朝的集权专制一面,未看到封建专制王朝成型前后通过农民起义诸侯造反体现出来的人民用剑和矛来投票、取得政权的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地位而必须贯彻民本思想的民主的另一面,对中国历史的片面概括不可能看到中国历史的本质与规律。


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不管史学家们用什么样的断代标准,一个基本的线索就是民本即实质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贯穿中国历史的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民主是专制的基础,专制是民主的主导;民主产生专制,专制制约民主。但综观整个中国的历史长河,应该说民主是绝对的,专制是相对的——不要说在战乱期间老百姓用刀和枪进行投票,封建专制王朝为了使天下长治久安必须做到以民为本,民本就是在封建专制外衣包装下的民主内容。如果说在冷兵器与信息封闭的封建社会,民主只能通过战争来实现,那么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民主完全可以通过竞争来完成。无论是在广大民众踊跃投票中胜出成为接受欢呼的赢家,还是在刀光剑影、尸横遍野、人头落地、血流成河的战乱中笑到最后开创帝国,任何政权最终能够得以确立都是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纯粹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政权都不能长久,充其量是前一个失去民心支持的政权向后一个得到民心支持的政权的过渡。信息封闭时代民意的彰显必须经过血和火的洗礼,信息开放时代民意的表述可以通过发达的舆论窗口来进行,但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一规律不变。民主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缺位,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作为中国周期发展后面的范儿在中国整体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会缺位,缺位的是统治者和思想家对民主的自觉意识和历史成败兴亡的深层次反思。

通过深层次的反思我们可以悟出,民意可导不可堵,民主可导不可堵。导之则有序进行,堵之则通过动乱来实现。信息时代发达的信息工具和手段既为“导”提供了必要性与可能性基础,也为“堵”演变为动乱提供了现实条件。所以要把公民的主体性、党员的主体性、社会活力和“乱”区别开来。如果因为怕乱而剥夺公民乃至党员的主体性,否定民主集中制这一基本原则,其结果就是产生真正的“乱”。要把“民主”和“乱”区别开来。中国不能乱,但中国不能没有民主。维稳不是治乱的根本,法治也不是治乱的根本,民主才是治乱的根本,因为法治——真正的法治也必须建立在民主之上。

民主首先是民本。所谓“关注民生”,不是一种仁政,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体现民有、民享、民治的中国民本范儿。现在官民对立这么严重,为了避免对立转变为对抗,政治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建立民意诉求人民参政议政畅通的渠道不可避免。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完善党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所谓“不反腐亡国,反腐亡党”是错误的。真正的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任何个人和组织利用执政党的权力和其他资源谋取个人或部分人的利益、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而阻扰政治体制改革、破坏民主集中制的做法,都与党的宗旨、性质、政治原则、组织原则格格不入。反腐会瓦解根除党内既得利益集团,消除特权和一切腐败滋生的土壤,使党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但绝不会改变党的领导。“不反腐亡国,反腐完党”是别有用心的人为了抹黑共产党领导而刻意把党和党内既得利益集团划等号、把党的领导和目前不完善的政治体制划等号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制造出来的伪命题。

完善党的领导其次要与时俱进推进党内政治体制改革,根除滋生执政党腐败的土壤。那种把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推动党内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理论探讨、顶层设计与政策建议视同异己、视同洪水猛兽、上升到意识形态斗争高度加以扼杀的做法,都与十八大精神格格不入、背道而驰,都会对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和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苏东巨变的根本原因,就是把计划体制下僵化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划等号、和共产党领导划等号的结果。当实践证明这种政治体制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极易产生官僚主义、滋生腐败时,人民在改革中把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了。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不是苏东巨变的根本原因,不改革才是苏东巨变的根本原因,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只是苏东巨变的必然性得以产生的契机。把戈尔巴乔夫的改革说成是苏东巨变根本原因、以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导致苏联亡党亡国为借口而反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对任何政治体制改革议题讳莫如深噤若寒蝉的人,在认识上是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在利益上是旧体制下的既得利益集团为了反对改革刻意编造出来的耸人听闻的谎言。这说明,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排除一切干扰,把十八大报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方针落到实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与时俱进改革政治体制。

改革政治体制的核心是改革目前这种僵化的、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党内民主生活和党员民主权利有名无实的党内官僚体制,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处理好执政党内权力意志与党员民主权利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性与民主权利。民主集中制本身就是党章规定的党的组织制度,只不过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执政党的组织生态中集中有余民主不足,并没有真正做到党章规定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这就勾勒出从党内民主到党外民主的路线图。所以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该从党内民主化改革开始。所以民主不等于乱,有好的、先党内后党外的有序化的民主化改革路线图,民主化改革不会乱。这说明: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必须以理论科学为前提;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科学,就是因为她不仅是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而且反映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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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是以民为本还是分享改革成果?
——评郎咸平的“郎闲评”(六)

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而不是人民从别人手里分一杯羹;改革成果本来就属于人民,而不是谁与人民分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民本思想,使人民安居乐业。


文化理性是民本理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就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所谓“关注民生”,不是一种仁政,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体现民有、民享、民治的原则;改革的成果本来就是人民的,而不是与人民“分享”改革成果。郎咸平:“讲到房改更有意思了,房改就是地方政府和地产商的合谋。一个以钱为纲的房改是什么回事呢?地方政府官员的思维就很奇特,是以GDP为唯一的执政标准。所以我们各地的官员一上任之后就拼命的卖地,价格是越卖越高。但是这块地不是政府的,是属于全国老百姓的地,当你用高价把地卖了以后,有没有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呢?应该跟香港一样,该建设一些经济适用房。”“地产商拿到地盖高价房,一手房的价格上去了,二手房马上水涨船高了。当初在盖房子的时候,拆迁问题怎么解决呢?我们发现包括上海市在内的很多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协助地产商,驱赶这些拆迁户,或者利用黑社会来揍你一顿。到最后你发现,房改以后,地卖得越多,价格越高。卖得地价是越来越高,加上各种贪污,使得成本高涨。没有像香港老百姓一样,每个老百姓有屋可住。所有的老百姓必须到市场上买贵的房子,因此大家都买不起房子。原来房改的目的是富了地产商和地方政府,不是为了老百姓有房子住。”虽然这样,郎咸平仍然坚持主张让房价上涨,大力发展房地产。“老百姓住房怎么办?新加坡的做法是一个样板,即政府加强保障房的建设,以一个繁荣的商品房市场来构建保障房的基础。2010年政府土地出让金2.7万亿,拿出10%建保障性住房,2700亿可以建设2亿平方米,10年20亿平方米足足够2亿人居住,如果从土地出让金拿出6000亿可人人看病不要钱,再拿出1000亿可人人上学不要钱,所以从土地出让金拿出1/3,可以解决老百姓住房、看病、上学三座大山”。⒂郎咸平在这里一方面要坚持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合谋的价格扭曲的非正常的房地产业,认为这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另一方面却又要“从土地出让金拿出1/3,可以解决老百姓住房、看病、上学三座大山”,就是上述与人民“分享”改革成果的经典注解。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其理由就是他自己举的例子:北京市政府盖了天通苑,盖的富丽堂皇,但是第一手买房子的是地产老板,一般的老百姓买不到经济适用房。既然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可以合谋炒高地价,为什么就不能合谋炒高保障房呢?解决问题的根本,只能是还地于民,土地无价,并在此基础上杜绝任何房地产投机,使房价大大下降。土地本来就是人民的,而不是人民从别人手里分一杯羹;改革成果本来就属于人民,而不是谁与人民分享。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民本思想,使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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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理想与顶层设计

[不指定 2015/04/03 12:36 | by admin ]
陈世清:梦想、理想与顶层设计

梦想是什么?梦想不同于幻想,梦想是有实现可能性的理想。中国梦是什么?“中国梦”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努力奋斗要实现的理想。实现任何理想都需要设计,实现中国梦更需要“顶层设计”。这里的“顶层设计”不是政府最高层设计,而是智慧最高层设计,包括中国梦的哲学理念、科学依据、历史经验、实践基础、操作模式。中国梦的顶层设计应该凝结中华民族时代精神的精华;中国梦的内涵揭示与外延展开,就体现在中国梦的顶层设计之中。
中国梦的顶层设计,是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规范与实证的统一。

中国梦是科学社会主义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老子》五十七章)。“正”,就是规律,就是科学。科学社会主义是与空想社会主义相对而言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质、特征和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是由科学的哲学、经济学、社会管理学、行为科学等科学理论组成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理论模型与实践模式。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型与实践模式的提出,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性与现实可操作性,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设与制度建设进入成熟阶段。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区别在于她的综合性,与社会科学之王经济学的区别在于她的操作性与制度设计,与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的区别在于对政府行为的制度设计。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是综合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特别是社会发展理论与时俱进形成的,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实现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就在于以科学的哲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矛盾辩证法到对称辩证法是哲学科学化的必然结果,从物质经济学、知识经济学到对称经济学是经济学科学化的必然产物;而使经济与社会的对称本质、对称规律得以充分展现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则是使哲学科学化与经济学科学化统一起来的契机,是为对称哲学与对称经济学的必然产生开辟道路、使对称哲学与对称经济学产生的必然性得以实现的偶然性。对称哲学就是当今时代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全球性金融危机说明:只有对称哲学才能使经济学真正实现从非科学向科学转化,只有对称哲学与对称经济学才能使社会主义真正实现从空想到科学发展。

中国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贞观政要•公平》)。公平正直的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市场化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不等于就能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使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够真正统一起来,必须做到市场化改革的规范性与实证性的统一;市场化改革的规范性与实证性的统一后面,是社会主义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否统一、怎样统一的问题,不仅仅是实践问题,而且是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这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不可能仅靠摸着石头过河来解决。作为中国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一般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统一,是立足中国本土、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思想来源、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通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具体社会形态;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模式。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科学社会主义是可操作的社会主义,而可操作的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充分的而不是完全的自由,充分的而不是完全的竞争。完全的自由,是只要效率不要公平、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自由,是无政府主义的自由。充分的自由,是以平等为核心、平等制约下的自由。完全的竞争,是弱肉强食、不择手段、不按游戏规则出牌。充分的竞争,是法律、诚信制约下的竞争。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真正得以有机统一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原则是对称辩证法。根据对称辩证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生产力发展对GDP增长的超越。根据对称辩证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与实证的统一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是发展尺度与道德尺度的统一,是主体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根据对称辩证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实现效率与公平的一致;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对称。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除了生产资科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以外,就是比资本主义有更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健全民主法制,从而能保证效率与公平的一致,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产资科公有制是手段,更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是目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并非在量的比重上占主导,而是国家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从而能反对各种民间垄断、保护和促进充分自由、完全公平的竞争,使效率与公平相互促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市场化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成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社会主义理念与现实、理论与实践、规范与实证从不对称向对称转化的自然历史过程。

中国梦是法治中国梦

君子为国,正其纲纪,治其法度(宋•苏辙《新论下》)。法治中国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的社会系统工程;法治中国的本质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充分的自由、实质的民主、真正的平等。“法治中国”是建构共产党一元化领导下的多元化监督、从根本上防治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腐败、使共产党保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拥护与巩固执政合法性基础的根本政治保证;法治本身就是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最大的政治,是科学社会主义内在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的法治中国与人民民主专政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法治中国”的系统完整性、工程可操作性使建设我国完善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任重道不远。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行政”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是不同的概念。我们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是因为我们的理论、道路、制度是中国社会自身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如果说,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法治中国就是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途径和目标,就是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体制的建构使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法治中国的道路、内容和模式。

中国梦是人民幸福梦

能爱邦内之民者,能服境外之不善(《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三》)。只有使人民幸福,才能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抵御外侮。人民幸福梦,就是人民普遍感到幸福。人民幸福是在再生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人民生活效益包括收入效益与非收入效益的增长,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不仅“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享受免费的基本医疗与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生存权保障,而且有发展权保障;把生存权与发展权统一起来、这一代人的发展权和下一代人的发展权统一起来的途径是公平与效率的一致、民主与法制的统一、对外开放与民族主体性的统一,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民幸福一开始就应该靠社会公平正义,通过贡献与索取的对称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幸福感的增强才是最大的效益,每个人感到幸福的国家才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取得胜利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中国人民的幸福梦。无论是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还是起点公平都需要以自由民主法制为前提,自由民主法制要靠精神文明建设来建构。GDP增长不等于社会财富实际增加,人均GDP增长不等于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实际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和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也不能划等号。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只是幸福的必要环节,精神生活水平提高是幸福的必要条件。实现人民幸福梦靠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是社会全面的进步,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进步、社会平等正义自由民主法制的实现、国民的德智体能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民族凝聚力与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只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通过人民、一切属于人民、使人民幸福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

中国梦是强国梦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贞观政要•政体》。一个国家是否强国,不在现象,而在本质;不在数字,而在根基。中国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取得胜利的整体目标,就是建立一个能够在国际上傲视群雄、与狼共舞的强国。强国是国民素质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信息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知识现代化、制度现代化、管理现代化、城镇现代化、国防现代化,有高度的民族凝聚力、民族主体性和国际竞争力的国家。上述十大现代化是强国的硬件,民族凝聚力是强国的软件,现代化+民族凝聚力—民族主体性—国际竞争力是强国从内到外、层层递进的功能展示。没有平等、正义、自由、民主、人民幸福,就没有民族凝聚力;没有民族凝聚力,就没有民族主体性;没有民族凝聚力与民族主体性,就没有国际竞争力。国际竞争力是强国综合国力的集中体现。强国的国际竞争力,不是向国外倾销低附加值产品的能力,而是不依附任何强国独立自主走自己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国际舞台上举止优雅长袖善舞风度翩翩拥有举足轻重话语权的能力,在和任何强国交往中拥有主动权、在国际政治经济走向中拥有主导权的能力,为维护国际公平秩序维持国际关系平衡敢于和任何强国叫板的能力,使本民族文化引领世界文化发展潮流在国际上得到尊重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本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政治、科学技术信息安全的能力。GDP总量只是大国的指标之一,不是大国的核心指标,更不是大国的目标。大国只是强国的有利条件,不是强国的必要条件,更不是强国的充分条件。如果既是大国又是强国,就是超级大国。我们中国地大物博人口多,作为大国是不争的客观事实;我们中国的强国梦就是超级大国梦。强国,既是国家发展的目标,也是国家发展的模式。中国的强国发展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就是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则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统一的模式,就是在经过计划体制确立中国国家民族主体性、建成中国初步工业化体系的基础上再通过改革开放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使社会主义建成和不断自我完善的模式。中国的强国发展模式是一般和特殊、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理想和现实的统一。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则通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体现出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包括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个阶段;在中国一穷二白、半殖民地半封建、民族主体性几乎丧失殆尽的基础上建成独立完整的国家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经过计划经济这个阶段才能确立中国国家独立自主、主权领土完整的民族主体性、建成中国初步工业化体系与形成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能力,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有坚实的基础。建国30年的计划经济是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的政治经济前提,是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包括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大阶段,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也经过先经济体制改革后政治体制改革两大步骤。中国的强国发展模式是对称的、时空层次相统一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辨证发展过程,中国经济的发展是以中国为主体的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逻辑是五度空间相互转化的对称发展、可持续发展逻辑。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是中国经济后来居上成为强国的契机,跟在西方国家后面爬行永远只能是弱国而不可能成为强国。

来源:求是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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