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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兼容
——有感于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成立大会(一)

林毅夫的以要素禀赋、比较优势为核心理论、以交易成本为核心概念、以市场换技术跟在发达国家后面一步步爬行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路径的“新结构经济学”与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本国策不兼容,与党中央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经济转型赶超战略后来居上的战略构想背道而驰,与党中央建构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南辕北辙,与我国建国以来、包括改开40年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实际经验也不符合;其内容也不是什么原创理论,而只不过是在别人已有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交易成本理论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政策建议;使用的方法也不是什么先进的主流的科学方法,而是已经被现代市场经济实践所淘汰的落后的新古典方法。如果仅仅是学术上一家之言无可非议,但在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成立大会上教育部官员为其站台,把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吹嘘成“用先进主流的科学方法,总结中国经验,进行自主理论创新,提出代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特色的经济发展转型与运行理论,在世界经济文化中贡献中国智慧”,无论是学术角度还是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角度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陈世清:从什么是数据看什么是“去中心化”

数据就是对主体有用、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识别、选择、过滤、存储的信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可以用数字来标识、精确计算,如GDP、企业有形资产,是硬数据;一种不能用数字来标识、精确计算,如人的幸福感、企业无形资产,是软数据。把数据和信息区别开来的最本质特征,是有用性。同样的信息对于不同的主体、主体根据不同需要设定的不同场景可以产生不同的统计或计算口径,形成不同的数据,产生不同的价值。所以无论硬数据还是软数据、数据还是价值都有主体性的特征。

由于数据和价值具有主体性的特征,所以全球任何节点之间进行点对点直接价值转让的前提是各个节点之间有数据和价值的“共识”,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通过主体对价值转让系统进行应用场景的设定,以对数据、价值的评估有一个同一的标准。这种对数据、价值评估可以用同一标准的应用场景,就是全球任何节点之间进行点对点直接价值转让的“中心”。所以由于价值的“去主体化”不可能,任何技术条件下完全去中心化也不可能。把区块链技术实现全球任何节点之间进行点对点直接价值转让作为“去中心化”的理由和依据,并得出“去中心化”的“数据货币”可以成立、“数据货币”在全球有广泛发展前景的结论,是把数据和价值客体化、抽象化的结果。

实际上,严格来讲所谓区块链“去中心化”是用相对中心代替绝对中心、用多元化基础上的一元化代替脱离多元化的一元化。这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道理是一样的。不管是微观企业应用场景还是宏观社会应用场景,区块链去中心化都是相对的。政府有问题、有缺陷,是通过问题导向性改革解决,包括决策问题、体制问题乃至制度问题,而不是用无政府、无为政府代替有为政府。因此,要把去垄断化、去系统化、去中心化区别开来,把控制论和独断论区别开来。去中心化不是去系统化,反垄断、反独断不是不要社会控制。因此,不能把区块链技术层面的“去中心化”直接上升为方法论、社会控制论,正好像不能把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理论上升为宏观不确定性理论一样。量子力学适用微观世界,宏观世界仍然应该由牛顿力学来统治。把比特币的通证功能扩大为货币、数字货币,认为人类经济从此进入货币发行主体多元化时代、人类社会从此进入无政府主义时代,新自由主义现在可以高奏凯歌高歌猛进,是犯了参照系混乱、层次混淆的方法论错误。

陈世清:“数字货币”只有合法非法之分,没有牛市熊市之别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国家成为发行货币的唯一主体,任何离开特定主体(中心)应用场景的“数字货币”不管起什么名称、以什么名义公开发行均属非法,交易所里的“数字货币”价值归零是必然趋势。所以“数字货币”只有是否合法之分,没有牛市熊市之别。这是经济学金融学的常识,与学术无关。



陈世清:理解把握区块链的方法论原则

1、  区块链是一种软件,而任何软件,不管是应用软件还是平台软件,都是根据人的需要来开发编程。中本聪开发区块链时,也是根据他的需要。后来者根据中本聪开发的区块链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启示,根据人的需要和中本聪所开发的区块链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新定位、定义区块链,重新设计区块链结构是合理的,也是现实的,因为“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黑格尔)。

2、  因此,理解把握区块链的基本方法论原则,是“区块链应该是什么”,而不是“区块链本来是什么”。


3、  “区块链应该是什么”,由不同主体的不同需要决定。不同主体的不同需要,决定区块链的定义、定位、结构、核心价值、核心机制、发展规律、应用模式、应用前景、理论基础的不同理解和解读。把区块链看成数字货币摇篮、用区块链证明数字货币合理性及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人,和把区块链看成解决实体经济所存在痛点的人,对区块链的定义、定位、结构、核心价值、核心机制、发展规律、应用模式、应用前景、理论基础的理解不同很正常。

4、  根据经济学、金融学的基本原理、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检验,把区块链看成解决实体经济所存在痛点的人对区块链的定义、定位、结构、核心价值、核心机制、发展规律、应用模式、应用前景、理论基础的理解是正解,而这无疑已经超出中本聪开发区块链的本意及中本聪对区块链的定义与定位。所以对中本聪进行区块链文本解读,引经据典,以图证明把区块链看成解决实体经济所存在痛点的人对区块链的定义、定位、结构、核心价值、核心机制、发展规律、应用模式、应用前景、理论基础的理解是错误的,就像高铁的原理要靠瓦特蒸汽机原理来证明、用瓦特蒸汽机原理证明高铁原理是错误的一样荒谬。

陈世清:区块链的核心机制与理论基础————有感于科学家张首晟输于抑郁症(六)

区块链共识机制建立在对称机制——信息对称基础上,不是建立在信息对称基础上的共识只是一种盲从或少数服从多数的从众行为。区块链之所以可以在超越时空限制的每个节点上实现共识,就是因为每个节点获取信息的权利是平等的,对于每个节点信息是对称的;数据之所以不可篡改,就是因为每个节点通过分布式账本储存的信息—数据是一样的。而诚信,又是建立在数据不可篡改与共识机制基础上;激励机制又是建立在诚信机制基础上。所以信息对称机制才是区块链的核心机制,共识机制、分布式账本、诚信机制、激励机制都只不过是对称机制衍生出来的次级机制,为信息对称提供理论依据的对称哲学、对策论、信息控制论才是区块链的理论基础;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命名的通证技术、数字加密、数学算法等都只是实现信息对称完成诚信交易实现激励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工具和手段,为通证技术、数字加密、数学算法提供理论依据的数学、博弈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都不是区块链的理论基础。科学家张首晟之所以对“数字货币”的发展前景盲目乐观以致投资失误,是由于他把区块链的理论基础定位于数学与博弈论,以致对区块链不同层次机制的认知本末倒置,过于迷信乃至扩大所谓“数字货币”的地位和作用造成。这说明,对区块链核心价值、核心机制、理论基础的认定将决定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的方向与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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