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用意向理论证明“姜萍定理”——“姜萍定理”及其方法论意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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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31 | by admin ]

陈世清:用意向理论证明“姜萍定理”——“姜萍定理”及其方法论意义(十一) ——从姜萍事件看什么是学力(三十八):案例说理(105)@阿里达摩院扫地僧
意向理论即人的意识的指向性理论,源起于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和美学观念,中国的象形文字就是典型的意向的产物。把意向理论从哲学层面系统化的代表人物是西方哲学家胡塞尔。该理论认为,人对外界事物认识的意义和价值,取决于人的“意向”,即人类认识事物的目的、动因、动机和态度。哲学的意向理论,得到了解释学(文本学)、心理学、行为学、学习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社会实践的充分证明,进一步充实了康德开始的认识论的主体性原理。
意向理论证明: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学习,学习效率、效果要远远高于消极、被动、机械性的学习。不同的学习目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将决定不同的学习效率、学习效果。
意向理论证明:自学,不是和“他学”并列的一种学习类型,而是学习的本质。任何真正的学习都是自学。违背自学这一本质的应试教育的“学习”,是学习的异化,不是真正的学习,不应成为“学习”的主流形态。
意向理论是主体性教育的哲学基础,也是“姜萍定理”的哲学基础。
姜萍现象的出现告诉我们:我国目前学习偏微分方程的“意向”有两种:一是应试教育模式形成的拿学分、拿下奥数冠军、成为各种刷题高手和“高学历学霸”的“意向”;一是根据实践需要学习的“意向”。前者的“意向”所决定的学习偏微分方程的效率和效果,肯定不如后者的“意向”所决定的学习偏微分方程的效率和效果。如果阿里达摩院的考试方式和出题方式不同于应试教育模式,那么用前一个意向学习偏微分方程的“高学历学霸”考试成绩不如用后一个意向学习偏微分方程的姜萍很正常。所以反姜萍分子不要不服气,还是好好明确学习目的,纠正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以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