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 44/303 第一页 上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下页 最后页 [ 显示模式: 摘要 | 列表 ]

陈世清:任何行政侵犯人权后面的根本原因都是腐败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六)@全国人大

任何行政侵犯人权后面的深层原因、根本原因都是腐败,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从政治上、法律上、司法上、行政上把人民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同时深挖行政侵权后面的腐败根源,做到维权和反腐败的有机结合,把维权作为反腐败的切入点,既是保障人权的必要措施,也是反腐败的必要措施。


陈世清:任何行政侵犯人权后面的根本原因都是腐败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六)@全国人大

任何行政侵犯人权后面的深层原因、根本原因都是腐败,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从政治上、法律上、司法上、行政上把人民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同时深挖行政侵权后面的腐败根源,做到维权和反腐败的有机结合,把维权作为反腐败的切入点,既是保障人权的必要措施,也是反腐败的必要措施。

陈世清:对公众监督政府动用水军进行反制和话语权控制后面存在深度腐败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五)@全国人大

对公众利用舆论、行政、司法手段监督政府的正当行为,以“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当事人”“搞事情”“对抗国家”“反对政府”“攻击政府部门”“破坏政府公信力”的名义,动用水军、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反制,包括造谣、诽谤、威胁、恐吓、网暴、人肉搜索、人身攻击,并对公众话语权进行控制,后面必定存在深度腐败。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从政治上、法律上、司法上、话语权上把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利落到实处,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


陈世清:绝对权力就是绝对腐败的权力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四)@全国人大

不管任何名义、任何借口,一切拒绝接受舆论-行政-司法监督的权力就是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就是绝对腐败的权力。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从政治上、法律上、司法上、话语权上把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利落到实处,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


陈世清:任何不立不裁冤假错案背后一定有一条腐败链
——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三十三)@全国人大

不管以什么冠冕堂皇的名义和借口,任何不立不裁冤假错案背后一定有一条腐败链。不立不裁冤假错案纠错的难度,和腐败链的长度成正比。这是一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
分页: 44/303 第一页 上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下页 最后页 [ 显示模式: 摘要 | 列表 ]